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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校長說:“這些學員本來就已經無心學習,心里抱定了要退款才無理取鬧。”
對于教學點的撤并,賈校長解釋說,是因為招生人員不夠。“財富廣場招只有約40個學生,一個老師,偶爾有一個維多利教學點的老師過來幫忙,空置率太高。”他認為,兩個教學點相距不遠,就兩站路,不會給學員帶來很大麻煩,并且把學員轉過去可以讓學員得到更好的培訓,而且和學員簽署的合同上有明確規定,學校可以改變教學地點。“大多數學員非常理解和非常支持,只有少數幾個本來就不是用心學習的,怎么解釋勸導都沒有用,就只想著退款。”
賈校長還舉了個例子,這些學員中有一個曾經在其他地方報名學日語,最后以懷孕的名義退學,這次又以懷孕的名義要求退學退款,令人難以相信。“有極少數學員就是嫌學費貴,報名后后悔了,并不是真心來認真學習的”。
結果:雖然退款雙方仍都不滿
經過一個多月的交涉和等待,最終有6名學員拿到了退款。
雖然最終退款成功,但雙方都不滿意這個結果。李女士3月份才報的名,一共只上了3節課,當她拿到退款的時候,發現被扣了4600元。張先生和王女士最近分別退了10202元和17466元。張先生說:“報名的時候交了兩萬多,現在我才學了1個級別,就扣了一萬多。”王女士表示:“報名時課程顧問說可以贈送一個翻譯機,不知為什么到了退款的時候,還算上了翻譯機的3000元錢。”
賈校長也表示了不滿:“合同規定是7天內退款,根據合約,學校完全可以不退款,但是在法理情的取舍上,最后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僵硬,才酌情退款。”
學員們交流過之后還發現學費標準各不相同。李女士報的是1-7個學習級別,交了18600元。同樣報了7個級別的王女士,被收取了26600元的學費。記者以普通學員身份前往,表示要學1-7個級別的課程,教學顧問給出的價目表是1-5個級別收學費16000元,要想學到第7個學習級別,考日語二級,則需要收費42000元。
對此賈校長解釋是因為不同時期有不同促銷和優惠,“但同一天學同樣課程的學費肯定是一樣的,因為學費是系統做出的統一價格”。
無奈:合同在先難走法律途徑
王女士和費小姐等人咨詢過相關律師,但合同上的一條規定成為培訓機構的“護身符”。
既然有這樣的條款,為什么學員還要簽呢?據王女士介紹:合同上的字都特別小,而且密密麻麻,一般人也不會每一條都去自己研讀的。李女士也告訴記者,這張合同其實是兩面的,而簽字在正面,條款在背面,許多人都是在正面簽完字,背面的內容就沒有那么認真去看了。在王女士與費小姐簽署的合同原件上,羊城晚報記者確實也看到,在背面一大堆的各種權利義務條款中,確實有著一條“甲方保留根據需要調整學習地點及改進教學服務的權利,甲方負有提前告知更改事務的義務。”不過,費小姐告訴記者,更改學習地點,她還是從同學口中獲知。
對于這份合同,賈校長又是另一番理解。他認為合同白紙黑字,學費數目也不少,學員不可能不認真看,有些還是先交定金隨后再逐步交學雜費等。而且合同也仔細幫學員考慮了各種特殊情況,比如懷孕情況下怎么辦,非常人性化。“如果他們覺得我們做錯了,為什么不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呢?”賈校長說,因為這些學員理虧,法律途徑是贏不了官司的,只能通過其他各種途徑脅迫學校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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