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石商務公司狀告華為公司手機產品質量侵權訴訟,11月22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在訴狀中提出了高達1千萬元人民幣的賠償要求。
起訴狀稱,原告曾購買60部華為C2828天翼品牌手機,在使用中均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有關機構鑒定,這60部手機存在著無法開機、無法撥打電話和接聽電話、掉線及無法發送短信等質量缺陷。
訴狀將生產該手機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銷售該手機的云南學通網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認為被告損害了原告的財產權和商業信譽、名譽權等,并提出了高達1千萬元人民幣的賠償要求。
原告的代理律師董正偉認為,60部手機均不同程度出現問題,實屬罕見,這表明該品牌型號手機存在嚴重質量缺陷問題。他敦促華為公司對此缺陷產品向消費者發表聲明或者履行召回程序。
60部手機的總價不過1.08萬元,索賠額為何高達1千萬元?董正偉說:“希望能夠用高額的懲罰性賠償,來遏制侵犯消費者權益事件的屢屢發生。這也是侵權責任法實施后,用戶(消費者)因產品質量提起的首例懲罰性賠償索賠訴訟。”
據悉,這個天價賠償額也讓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受理上慎之又慎。據董正偉透露,11月16日他們就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立案庭法官告知,因索賠數額太大,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到11月22日才出具了受理通知書。(記者 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