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考生,如違規重復報名,將取消今年報名資格;報名結束后,考生基本情況要在班級和學校公示;明年高招,17類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照顧……昨日,省招生辦發布《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高考報名的相關事宜等做出了詳細規定。
全省報名確認1月13日結束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仍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工作分信息采集和報名確認兩個階段。目前全省普通高招考生報名信息采集正在進行,2011年1月10日結束。考生報名確認具體時間由各地招辦統籌安排,1月13日前完成。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在戶口所在的縣(市、區)報名。對在本省內異地就讀、確需在就讀地報考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經就讀地的縣(市、區)招辦核準,由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籍證明,可在就讀地報名。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戶口所在縣(市、區)報名;也可在以上證件齊全的前提下,憑負責學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在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
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和同等學力報考者,憑身份證、戶口簿和學歷證明在戶口所在的縣(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不得異地報考。
五類人員不得報名
在今年的報名政策中,對于禁止報名人員的規定更加嚴格。
通知明確要求,五類人員不得報名,其中包括: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按照規定,同一考生違規重復報名的,取消今年的報名資格。全省報名信息匯總后,還要與高校學籍部門集中進行核對,經查實確屬高校在校生報名的,要通知其所在高校嚴肅處理,直至開除高校學籍。
考生報名信息需公示一周
為確保考生信息真實、準確。考生照相和身份證掃描工作現場要實行集體辦公。
報名結束后,分學校以班級為單位打印包含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證圖像、民族、應往屆類別等基本信息的班級考生基本情況表,由班主任和語文、數學、外語任課教師簽字確認,分別在學校和班級進行公示;在縣(市、區)招辦報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縣(市、區)招辦負責,在轄區各中學張榜公示。
公示時間為2011年2月21日至27日,同時要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市、縣(區)三級招辦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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