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符周順
進入九月,家電業迎來“金九銀十”促銷季。家電業競爭如火如荼,商家更是使出渾身解數,除了各種送禮、返現等優惠外,在售后方面希望借助有償延伸服務期限等方式另辟蹊徑以求制勝。所謂延保,就是延長保修,是指消費者所購買的產品,在制造商提供的質保期滿后,經銷商對產品維修費用所作的補償服務。家電延保可以在國家、廠方明確的“三包”規定之外,再享受一至三年不等的保修服務。
家電延保成促銷新“亮點”
家電產品總有這樣那樣大故障小毛病,一旦超出國家規定的三包期限,維修費就需要消費者自己買單。為了給消費者更為實惠的保修服務,家電延保應運而生。
延保儼然成為家電賣場商家促銷的一大“亮點”,記者從國美家電賣場了解到,延保幾乎覆蓋了賣場所有的產品,從空調、電冰箱、洗衣機到電視機甚至電腦等,商家都推出了不同的延保方案。分一年、兩年、三年期,多延保一年就要多幾十元甚至上百元。消費者購買家電延保相當于為自己新購的家電添置了一份“保險”。“購買這款產品還可以再買一份延保,更有保障。”家電賣場的導購如是介紹。
據業內人士透露,看似為消費者提供了消費保障的家電延保,其背后卻暗藏著“貓膩”。家電延保在從產生到普及的過程中,早已變生出許多“潛規則”。有的賣場為了完成延保銷售任務,采取或明或暗的手法,將之與產品捆綁銷售,加重購買者的負擔;更有甚者采用“霸王延保”的事,規定多次維修不好的產品不再享受延保服務,且不能退還延保費用。由于目前還沒有針對延保服務的法律法規,解釋權掌握在商家手中,消費者則處于劣勢被動地位,很多時候所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
延保市場魚龍混雜待整治
延保服務是三包服務的延伸,因為是個人行為,權益保障往往存在風險。據悉,目前國內大多數家電賣場在延保體系中只負責銷售,以國美、淘寶、京東商城為例,其延保服務均是與第三方公司合作。第三方公司的資質實力在一定程度上令人質疑,預付費后誰能保證三五年后這個公司還存在?除了銷售商家和第三方公司合作推出的延保外,還有另外一種模式,那就是銷售商自營,以蘇寧為例,其“陽光包”服務中,所有的維修均由蘇寧自己的隊伍來承擔。不管是哪一種服務模式,消費者都應當辯認清楚,盡量將服務條款成文。
家電延保為消費者所詬病,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其一,有消費者抱怨家電延保流程拖沓。對于購買了家電延長保修而導致維修時間被拖長、遺留問題和重復送修問題增多的投訴在網絡上屢見不鮮;其二,消費者購買的家電延保服務存在貓膩,常常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憑證;其三,更有商家為了盡快獲利,經常制定硬性銷售指標捆綁銷售“家電延保”,造成多數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連帶購買此服務。
實惠舉措成了商家的宰客之道。目前來看,有關家電延保服務成為商家“搖錢樹”的質疑越來越多。在家電延保市場,要保證消費者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延保服務市場亟待進一步規范。
專家表示,延保服務作為一種有償售后服務契約承諾,既具有無形服務商品的特性,同時又是一種風險管理產品。所以,有關延保服務的相關法律法規亟待進一步規范。有償延保到底是納入《保險法》的監管范疇,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解范疇需要進一步明確,這是規范的前提。
購買延保服務應視需求而定
據了解,家電故障高發期有兩個,一個是購買后使用的一年內,第二個則是五年以上至產品使用壽命結束。因此,是否要掏錢購買延保服務,消費者應視產品的具體情況來定。
一般而言,絕大多數家電廠商和賣場規定的“延保期”是家電正常保修期后的一到三年內,而這時候家電出故障的可能性并不高。現在讓消費者買延保服務,表面上看受益的是消費者,而實際上則掩蓋了生產廠商的過錯,一是保修期設置不合理,二是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要消費者為廠商的過錯埋單,顯然不合理。
對于消費者而言,是否要為家電購買延保服務,還需要謹慎選擇。對于一些維修成本確實比較高的高端家電產品,可以考慮購買延保服務,但是對于一些更新換代比較快,價格又比較便宜的小家電,卻沒有必要購買延保服務。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如選購延保服務,一定要問清到底是家電賣場還是產品原廠負責維修,以免出現麻煩。同時,購買延保服務時對范圍、期限、故障的責任界定、承保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等內容,應在購買前與銷售人員核實清楚,并進行書面約定。此外還要保管好購貨票證、延保服務約定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