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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下發《四川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對中職辦學和招生作出新規定。
招生方面,連續兩年未招生的專業視為停辦專業,不得招生;連續兩年學生就業率低于60%的專業,應調減招生規模直至停止招生。
在辦學方面,醫藥衛生、公安司法、教育類等國家控制專業,必須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后方可開設。從2012年起,非師范類中等職業學校不再設置學前教育專業。(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