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鐲,亦稱釧、手環、臂環等,是一種戴在手腕部位的環形裝飾品。其質料除了水晶、金、銀、玉之外,尚有用植物藤制成者。手鐲由來已久,起源于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時期。據有關文獻記載,在古代不論男女都戴手鐲,女性作為已婚的象征,男性則作為身份或工作性質的象征。此外,在古代社會,人們還認為戴手鐲可以避邪或碰上好運氣。
現在,手鐲仍可分男用和女用兩種。男用手鐲是伴隨著身份手鐲的出現而逐漸流行的,不過在我國男性戴手鐲的人仍比較少。一般為銀制,后來由于黃金首飾的普及,從而使K金手鐲應運而生。
手鐲,十分適合于穿長袖衣服的瘦長胳膊的女性佩戴,而對胳膊和手腕豐滿的女性來說,手鐲產生不了裝飾美,不戴反而更好些。
戴手鐲頗有講究。戴手鐲時,對手鐲的個數沒有嚴格限制,可以戴一只,也可以戴兩只、三只,甚至更多。如果只戴一只,應戴在左手而不應是在右手上;如果戴兩只,則可以左右手各戴一只,或都戴在左手上;如果戴三只,就應都戴在左手上,不可以一手戴一只,另一手戴兩只。戴三只以上手鐲的情況比較少見,即使要戴也都應戴在左手上,以造成強烈的不平衡感,達到標新立異、不同凡響的目的。不過在此應當指出,這種不平衡應通過與所穿服裝的搭配來求得和諧,否則會因標新立異而破壞了手鐲的裝飾美。
如果戴手鐲又戴戒指時,則應當考慮兩者在式樣、質料、顏色等方面的協調與統一。
對初戴手鐲者,還應注意選擇手鐲內徑的大小,過小則會因緊貼腕部皮膚引起不舒適之感,甚至影響血液流通;過大則容易在手擺動過程中脫落而摔壞。對于玉質的手鐲,試戴時宜在腕部下方墊上軟物(如軟墊之類),以防萬一滑落墜地而摔斷。(胡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