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正在就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征求民意,有家長提出:社會培訓機構的教師是否也應該遵循這些標準呢,誰來為這些老師定“國標”呢?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眼下很多社會培訓機構招聘教師的門檻偏低,不但沒有教師資格證書,連教學效果也難以保證。
現象:
收費后忘了學生上課時間
“你說說,有這樣的老師嗎?剛去一回,就把學生的上課時間給忘了……”昨天,家住方莊的韓女士在一家藝術培訓機構門口一邊走一邊打電話向老公抱怨。
幾天前,韓女士發現小區里新開了一家培訓機構,能教鋼琴、二胡、架子鼓等樂器,便和老公帶著孩子去咨詢。“接待我們的老師特熱情,詳細介紹了課程,最后承諾:一次性交齊20次鋼琴課的費用1600元,可以贈送兩節音樂基礎課。”由于上課時間安排在下午,韓女士覺得孩子狀態不好,說要考慮一下。隨后的兩天,她不斷接到培訓機構老師的電話,稱隨時可以去試聽,上課時間也可以改成上午。見老師態度這么好,韓女士就交錢報了班。萬萬沒想到,韓女士第二次帶孩子去上課就吃了“閉門羹”,原來,老師把孩子上課的時間給忘了。
如今,校外培訓機構辦得如火如荼,一對一、名師輔導、鋼琴考級……望子成龍的家長們交上大把的學費后,卻常常對培訓機構的老師不滿意。
家長陳先生告訴記者,他給6歲的兒子報了4個培訓班,其中有一個是一家知名培訓機構辦的英語班。“班里有十四五個孩子,都不在同一個年齡段,學習進度也不一樣,上課亂哄哄的。”
最令陳先生不滿意的是,老師怕批評引起學生反感,除了教課,也不維持課堂秩序。“我兒子很淘氣,經常在課堂上跟同學打鬧或是聊天,老師不批評也不制止,只有實在講不下去的時候才簡單說兩句。”用陳先生的話說,這些老師是以賺錢為目的,一個孩子至少交一兩千元,只要能把孩子穩住來上課,錢就能賺到手,誰還管學得會學不會呢?
揭秘:
為賺錢不惜給家長“下套”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社會上流行的培訓機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開展少兒培訓的,另一種是進行考試類輔導的。然而,無論這些培訓機構知名與否,其老師大多沒有教師資格證書,而且,相當一部分是兼職。
一名在培訓機構從業7年的業內人士透露,大部分培訓機構在招聘老師時最多對學歷有要求,而忽略了教師資質、授課方法等教書育人的基本條件。很多老師本身是在校大學生,他們沒有經過培訓或是只參加了簡單培訓便匆匆上崗,師德、人品根本無從考察。特別是一些打著全外教旗號的培訓機構,其老師充其量也就是外國留學生,并不具有教師資質,教學質量難以保證。
因為是以掙錢為目的,一些培訓班會琢磨如何給家長“下套”。比如,有的培訓機構老師會請家長帶著孩子試聽課程,然后進行免費測試,但是,孩子的測試結果一定是:基礎差,需要進行輔導。在這種圈套面前,家長們往往中招。
癥結:
教育部門對培訓班監管不了
對此,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高峽表示,社會上的培訓機構雖然也在辦學,但屬于商業化機構,不是公共事業。很多培訓機構并未在教育部門注冊,只是在工商部門以公司的形式注冊,在這種情況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沒有權力對其監管。
高峽認為,培訓機構是經過哪個部門審批的,這個部門就應該擔負起包括教師在內的管理責任。但是,培訓機構在工商部門注冊后便承擔起了教學工作,這一做法本身是有問題的,因為工商部門解決不了教育問題,很多培訓機構的教師也不是為了培養孩子,而只是為了掙錢。“從更廣闊的意義來說,公辦學校的教師也好,培訓機構的教師也罷,只要是教師,就應該承擔起教書育人的職責。”
有教育專家呼吁:政府也應該為處于邊緣地帶的培訓機構制定具體的行業標準及教師準入標準,使培訓機構也有國標可遵循,合法、規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