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專家/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兒童神經專科教授 羅向陽
寒假,孩子們可以賴床,可以隨著性子玩樂,生活規律雖然完全被打亂,平日里的乖寶寶也會變得任性、調皮,也會讓家長頭痛。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兒童神經專科教授羅向陽表示,在假期管教孩子有三大原則———
原則一:
如果他做得對及時夸獎
孩子能按時完成寒假作業、自己穿衣服、與同伴分享玩具以及做家務等,這些都是因為他們想通過這些活動來獲取父母的注意和各種獎勵。作為家長,應經常、及時、充分地獎勵孩子的良好行為。
羅向陽說:“從某種程度上說,獎勵塑造和決定了孩子的行為。”當良好行為被獎勵時,良好行為便得到了“正強化”,意味著這種行為以后容易發生。但家長一定要明白,獎勵不僅指物質獎勵,還包括擁抱、親吻、拍肩、口頭表揚等。我們家長往往會吝嗇或忽視口頭表揚,殊不知這些社會獎勵對孩子往往更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在表揚時家長應表揚的是孩子的具體行為而非孩子本身。比如當您的孩子在節日期間按時起床,并清理完他的房間時,可用這樣的描述性表揚:“你整理的房間很干凈、整齊,做得不錯!”而比“你真是個好孩子,真棒”更有效。獎勵必須在孩子表現出良好行為后立即給予才有效,而不是在一兩個小時后才說。
原則二:
不要無意中獎勵壞行為
家長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容易犯的錯誤是,無意中獎勵了孩子的“壞”行為,比如當您帶孩子去逛商場時,孩子挑中了某一樣玩具,可您認為孩子并不需要或不適合這樣的玩具,孩子便在大庭廣眾下表現出不悅、抱怨甚至哭鬧、撒潑、耍賴等。
孩子這樣的表現讓家長覺得難堪、尷尬,相持之中,往往是家長先敗下陣來,選擇了讓步、妥協以暫時終止孩子的任性行為。羅向陽指出,家長沒有意識到這樣的結果恰恰是無意中獎勵了孩子的壞,下次遇到同樣的問題時,孩子仍然會用相似的方法來要挾家長迫使其讓步。
原則三:
溫和地懲罰某些壞行為
家長有時需要用溫和地懲罰來減少或消除那些不可接受的行為,決不可應用嚴厲地懲罰,如恐嚇、譏諷、貶低或鞭打等,因為這樣會給孩子帶來不良的心理影響。
例如四歲的明明在馬路上玩新買的滑板,這樣是很危險的。媽媽看到后立即沖過去,把滑板拿走,拉起明明離開馬路,并對他嚴厲地說:“這周你不能再玩你的滑板了,知不知道在馬路上玩有多危險?”之后,媽媽把滑板收起來,明明只好在7天之后才能重新玩。這樣做肯定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不良影響。
這些原則看上去很簡單,但當您試著應用這些原則到自己孩子身上時,您將會體會到持續地、有效地實施這些原則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其中的細節及具體操作的方法也是頗有講究。羅向陽表示,在教養問題上碰到了難以解決的問題或困惑,必要時還是要請教專業醫生予以指導和幫助。(張華、梅枚、郭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