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國家食藥監局《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新規正式實施。新規明確規定,要最大限度地減少兒童化妝品配方所用原料品種,對香精、防腐劑堅持少用或不用原則。這一規定已經實施,那么現在的兒童護膚品的成分是否已經有所變化呢?
據悉,新規明確提出,兒童化妝品除了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外,在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還應堅持少用、不用原則。另外,為了預防過敏性危害,還規定兒童產品配方不宜使用諸如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發、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
為此,記者走訪了商場、超市,發現兒童護膚產品還是有很多注明了“嫩白”、“保濕”等字眼,如“兒童嫩白霜”、“兒童潤白潔面乳”等,還有些保濕產品也同樣注明了“保濕”功效。“很多大人都來買嬰幼兒護膚品,就沖著上面的‘嫩白’功效的?!弊o膚品導購員直言不諱地說,一般人的觀念,嬰幼兒皮膚嬌嫩,護膚品對皮膚的刺激性小,這樣的產品含有“嫩白”成分的話,對皮膚美白的效果就更好了。
有些家長對“新規”中出現的“少用”、“不宜”等字眼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既然香精等成分不好,為什么不直接禁用?”市民沈小姐說她用的兒童霜的成分就有“香精”字眼,她給寶寶用的也是這款兒童霜。她認為,“新規”規定概念比較模糊。
記者也了解到,在《化妝品衛生規范》中要求成人化妝品的菌落總數不能超過1000cfu/ml,而嬰幼兒兒童化妝品的菌落總數不能超過500cfu/ml。但化妝品中的重金屬等化學物質,則對嬰幼兒產品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使得家長們對兒童護膚品的化學成分產生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