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影時您是否有這樣的習慣,將外套、背包放在旁邊的空位上?盜賊林某就是利用人們的松懈在電影院里屢屢作案,林某最早一次盜竊可以追溯到1992年,但他這“一招鮮”沒能吃遍天,這位年逾五十的“電影院大盜”,昨天在東城法院受審,將第四次栽在電影院盜竊之上。
一場電影偷了三人
昨天上午,51歲的林某身穿皇馬隊服走進法庭,不過依然掩不住他的蒼老之態,可能是多次判刑,他的神情頗為淡漠(見圖)。檢方指控,今年年1月12日16時許,林某在崇文門搜秀影城1號廳內,先后盜竊被害人李某、秦某等三人人民幣共計2870元,后被民警抓獲,根據其供述,又查實三起在新東安影城、國瑞城百老匯影院等盜竊的事實。
庭審時,林某對于在華星影城盜竊2000余元現金和華星影城貴賓卡,以及在新東安影城盜竊1800元和加油卡予以否認,辯稱自己是在搜秀影城遇到兩個小姑娘,從她們手中以1100元的價格買到的貴賓卡和加油卡。但是公訴人很快便拆穿了林某的謊言。
在庭審最后,林某請求法官再給他一次機會,“我家里還有三個孩子要養活,這次也是沒辦法才來偷東西。”林某說,孩子要上學,他因此重操老本行。法官將擇日宣判。
一招用了二十年
翻看林某的履歷,他除了因故意傷害、盜竊有過兩次獲罪服刑經歷外,還先后三次在京盜竊,而且都是在電影院里實施。林某使用這一方法最早是在1992年7月,在西單劇場觀看電影時偷盜事主小手包,內有一條價值1580元、15.8克的金項鏈,710元人民幣和200元外匯兌換券,林某為此獲刑三年半。此后林某并未吸取教訓,于1999年和2009年再次在展覽館劇場和搜秀影城內作案,手法如出一轍。林某可謂是一招使了20年。
這次在搜秀影城中被盜的大學生小李說,當天她正在和男朋友看電影,發現林某坐在她左側放大衣和背包的座位旁,大約一小時后,林某假裝打電話離開。實際上林某并未真的離去,出去五分鐘后返回又搜尋到新目標,又是靠邊坐下,摸索大衣兜或背包,得手后假裝打電話離去。“電影院里光線暗,人們的注意力都在看電影,好下手。”林某說,他看到有對男女青年在親熱,過去偷了就走,沒被發現。現金林某花了,而他看上的錢包、iPhone手機則留著自用,被抓后一并被警方發還失主。
林某說話像含個熱茄子,含混不清,他的這個特點也讓一些事主誤會,事主陳先生向警方提供線索時稱,小偷說漢語不流利,可能是個韓國人。
探訪:
電影院存包服務空白
昨天,記者在搜秀影城外隨機詢問了20多位來看電影的觀眾如何放置自己的背包或外套。很多觀眾的答復是,如果旁邊座位空著,就會放到空位上,“夏天還好,冬天的大衣都放在旁邊,要不抱著太麻煩了,影響觀影效果”。而對于有小偷專門偷電影院的消息,有的觀眾覺得挺奇怪,“到電影院里來偷東西?那不還得買門票,成本也不小啊!”觀眾白先生說,電影票不便宜,他覺得來看電影的人不會干偷雞摸狗的事,所以每次都比較放心地把大衣背包放在一邊,沒去想會被盜。
也有觀眾警惕意識較高,觀眾王先生就說,他每次都把錢包、手機放身上,以免看得入戲丟了東西。王先生認為,電影院應該提供一些存包、存衣服的地方。對此,記者走訪了華星影城雙井店、搜秀影城等多家電影院,得到的答復都是沒有存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