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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立法:食品游商限時限區域經營
????昨天的市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傳來消息,本市擬修訂市食品安全條例加強食品經營的準入管理,今后從事食品經營的流動攤販將必須在政府劃定的臨時區域和固定時段內經營。
????煎餅車、水果攤、蔬菜挑,這些沒有固定場所的食品經營者既給市民生活帶來方便,又存在著因監管缺失造成的食品安全漏洞。食品安全條例修訂中,擬要求各區縣政府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方便群眾、合理布局、保證安全的原則,劃定臨時區域和固定時段并向社會公布,供無固定場所商戶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同時要求各區縣政府結合實際確定對無固定場所商戶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并制定公布可經營的食品品種目錄及經營條件和具體要求。條例還規定,游商在距離幼兒園、中小學校門口200米范圍內不得從事經營。
????此外,條例修訂擬規定,各區縣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公布本區域內食品加工生產作坊可經營的食品品種目錄及經營條件和具體要求,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適合食品生產加工作坊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集中區域,并鼓勵作坊自主進入集中區域從事生產加工活動。
????據了解,本市部分區域曾經試行游商在特定區域、特定時間經營的做法,但因為沒有形成整體效應,實施效果一般。這次通過立法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如果能夠嚴格執行,將對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溯起到促進作用。
????新聞鏈接
????注水肉地溝油可處貨值10倍罰款
????本次條例修訂中,根據近年來群眾普遍反映并高度關注的注水肉、地溝油等食品問題,專門規定了7類禁止生產經營的問題食品,它們是:
????(一)以廢棄油脂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用油以及以此類食用油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二)違法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食品;
????(三)無法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食品;
????(四)未標注或者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食品;
????(五)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六)市人民政府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條例修訂同時加大了對食品安全問題的懲處力度,將原條例規定的罰款額度上限從30萬元提高到違法貨值的10倍,以期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起到真正的震懾作用。
????人大建議
????不要廢止危險食品區域退市措施
????現行的市食品安全條例中規定:“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發現可能對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食品時……必要時可以對相關企業、區域生產的同類食品實施臨時控制措施。”這一規定被稱為食品安全的區域退市保護措施,它雖然能夠有效保證危險食品不再流入,但有可能傷及同一區域內的合格食品生產廠家,是在食品安全形勢特別緊急的情況下采取的特殊措施。
????本次條例修訂中,市政府提交的草案中取消了這一措施,市人大財經委在審議中提出反對意見。市人大財經委認為,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寧可過嚴,不能放松。從2007年至今,本市共實行過9次區域退市措施,在防控食品風險方面起到了較好效果,建議本次修訂中不要將這一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廢止。
????市人大財經委還表示,區域退市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之一,例如曾經備受關注的瘋牛病等食品安全問題,各國普遍都是采取區域退市措施予以防控,限制區域的范圍甚至擴大到某個國家,各國政府和民眾多數都從人道主義角度予以理解,沒有引發嚴重的國際經貿糾紛。市人大財經委還建議,在現行區域退市規定的基礎上,補充完善危險解除后,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取消風險預警和臨時區域退市措施的相關規定,讓這一措施更加合理完善。(記者 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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