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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發帖攻擊前妻引網民圍觀 被判網上道歉1個月
“本人劉××,因為與前妻吳××2008年離婚后存在巨大爭議,感覺被糊弄,思想處于極度憤怒的狀態,所以發表了一些偏激的言論,部分事實不能百分之百地核實,對此向吳××表示真誠的歉意。對這部分言論通過刪帖和道歉糾正。以后會引以為戒,討論問題實事求是,是一說一,是二說二,發表文章經得起事實和歷史的檢驗……”
以上是一份經杭州江干區法院審核后發在百度貼吧浙江吧上的道歉信,道歉人劉某被判網上道歉一個月,并賠償前妻吳女士包括2萬元精神撫慰金在內的損失共計3.4萬元。
昨天上午,賠償款已經執行到位,而劉某的網上道歉從今年4月7日開始網上保留一個月。
離婚和矛盾原因雙方各有說法
劉某今年52歲,普通工人,2000年下崗。前妻吳女士比劉某小7歲,從事藥品銷售行業,并積蓄了巨額的財富。
對于2008年離婚和雙方矛盾起因,兩人各有說法。
吳女士說,劉某婚前隱瞞了曾經有過婚史的事實,并用花言巧語騙取了她的感情,婚后不久,劉某就露出了本來的劣性,整日好吃懶做、無所事事,而且到處尋花問柳,回家后稍有不順便對妻女大打出手。
吳女士稱,自己在忍受了十幾年之后,不得已于2008年與劉某辦理了離婚手續,并按劉某心愿分割了婚后財產。原以為從此能夠過上平靜的生活,但未料到,劉某坐吃山空,原來分給他的幾套房子全部被他變賣并揮霍一空,而她經過打拼使公司辦得日益紅火,劉某產生極不平衡的罪惡心理。
劉某則辯解說,當初兩人結婚是吳女士生意不順而投靠他,但2008年左右,吳女士說為了生二胎要和他假離婚,自己糊里糊涂地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
但后來,離婚假戲真作了,他才發現家庭財產大部分都歸了吳女士。
發帖“攻擊”前妻引百萬網民圍觀
吳女士說,從2009年底,劉某開始用不同的化名,通過網絡發布大量文章,極盡侮辱、誹謗之能事,甚至還公布她的照片和詳細住址及手機號碼。
原告吳女士一方向法庭提供的證據顯示,劉某發布的文章至少有36篇,涉及的網站達500多個,點擊、瀏覽的網民幾百萬之多。有些文章的內容已經到了不堪入目、讓人發指的程度。吳女士說,劉某這一系列嚴重的侵權行為給她工作、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除此之外,劉某還通過短信、電話整日騷擾她,并給她的業務單位及親朋好友散發極盡侮辱、誹謗內容的信函,甚至在她金華的老家四處張貼大字報,內容不僅涉及侮辱、誹謗她,連她年邁的雙親也難于幸免。
由于不堪折磨,她曾被迫將坐落在建德市的一間商鋪無償轉讓給對方(外加10萬元現金),想以此換來平靜的生活,豈料劉某嘗到甜頭后,不但沒有停止反而變本加厲。
吳女士說,因為劉某的行為,生意伙伴和她中斷業務,自己的公司還一度被迫改名。為此,吳女士還多次報警,但事情都沒法解決。
法院認定男子侵犯前妻名譽權
2013年8月,吳女士以劉某發信、發帖侵犯其名譽為由,起訴至杭州江干區法院。
對于在離婚后短信電話騷擾吳女士、侮辱女士以及用不同網名發帖“攻擊”吳女士,劉某表示認可,并承認是做過這些事情,但劉某認為在這件事情上吳女士也存在過錯。
江干區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可以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劉某發信、發帖中對原告吳女士進行了大量負面描述,而且劉某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吳女士的確存在文中所稱的“假離婚”、“賄賂”等不正當行為。劉某的行為客觀上已經對原告吳女士造成了傷害,損害了吳女士的名譽及隱私,應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劉某停止對原告吳女士的侵權行為,并負責消除所有網站上侮辱、誹謗原告吳女士的文章,判決生效后10日內在某知名搜索網站首頁上賠禮道歉一個月(內容需經法院審核),賠償原先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2萬元、律師費損失1.4萬元,合計人民幣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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