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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芝財務丑聞凸顯日本企業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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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譽為企業典范的日本東芝公司近來遭遇140年發展史上最嚴重的公關危機。東芝公司日前宣布,由于在過去7年虛報利潤達1562億日元(約合12.7億美元),社長田中久雄、副董事長佐佐木則夫、顧問西田厚聰集體引咎辭職。“東芝丑聞”是自2011年奧林巴斯公司做假賬掩蓋17億美元虧損之后,日本企業曝出的最大會計丑聞。由此引發了日本社會對日企治理的反思和拷問。
造假賬——
三任社長先后參與
今年2月,日本證券交易等監視委員會接到東芝內部人員舉報后,開始暗中調查該公司會計違規問題。日本證券監管機構認定,東芝未能實時計入虧損,涉嫌違反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東芝公司不得不聘請由專業律師和會計師組成的第三方團隊,對該公司進行獨立審計。
以東京最高檢察院原檢察長上田廣一為委員長的第三方委員會7月20日公布了一份長達290多頁的調查報告。報告認為,東芝前后三任社長通過向下屬施加壓力等方式,進行了違規的會計處理。東芝公司自2008財年度至2014財年度的4—12月,虛報利潤總計達到1518億日元。此外,東芝自主審查部分虛報利潤達44億日元。在此期間,東芝的稅前利潤為5650億日元,會計違規的金額占比近30%。
第三方委員會在質詢了公司內部大約200名管理層人員之后指出,東芝在很多業務上都涉嫌財務造假,如基礎設施建設業務、半導體業務以及個人電腦業務。
報告嚴厲指責東芝“包括高層在內的整個組織參與其中”。公司高層的“利益至上主義”,是導致東芝系統會計造假的主因。為了拿出好看的公司年報,高層給各業務部門提出了短期內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目標。報告強調,東芝內部存在下屬無法忤逆上司意愿的企業文化。業務部門負責人承受著“必須完成任務”的巨大壓力。此外,報告還對內部監督松懈等企業治理方面的問題提出批評。
壓力大——
瘋狂追求企業利潤
東芝虛報利潤從側面反映出日本電子企業在轉型期的焦慮。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索尼、松下、夏普、東芝等幾大日本電子巨頭集體陷入虧損。各大公司隨后進行了一系列結構調整,東芝也在2009年實現了業績的V字型恢復。然而,2011年日本發生大地震后,受制于日元匯率高企、核電業務受阻等因素,東芝一直苦于在開拓新業務和保持原有利潤之間掙扎,銷售額始終未能達到社長田中久雄上任時提出的“超過2007年”的目標。
據第三方委員會介紹,在2008年第三季度業績發布前,時任社長西田厚聰被告知,預計將虧損184億日元。西田表示:“這個數字太令人難堪了,我們不能在1月份宣布它。”于是,東芝將虧損預測改為5億日元。
據共同社報道,2009年接替西田的新社長佐佐木則夫習慣提出不切實際的目標并以嚴厲口吻逼迫第一線人員改善營收。在他擔任社長的2012財年,東芝虛報利潤858億日元,為歷年之最。
日經《金融時報》引述一名在多家日企董事會任職的律師的話說,對于利潤的瘋狂追求以及實現盈利目標的壓力并非東芝公司特有。
對仍在摸索轉型的企業來說,來自股東的壓力無疑是巨大而難以承受的。舊業務的消化、新渠道的開拓都非一朝一夕之事,但股東往往更加重視年報的優劣和股價短期的漲跌。
新課題——
丑聞拷問企業治理
東芝財務丑聞令人矚目的背景是,由日本金融廳和東京證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治理指針》于今年6月1日正式執行。今年也被稱為日企“公司治理元年”。日本眾多上市企業脫胎于家族企業,加上日式組織在人事上濃郁的“封建色彩”,日本企業在治理上存在很多不透明的地方。新《公司治理指針》規定,在東京證交所上市的企業必須聘任兩名以上外部董事。
東芝向來被認為是企業治理的“好學生”。該公司早在2001年3月就引入了3名外部董事,并設立了監察委員會監督公司高管的行為。然而,監察委員會委員長、東芝前財務官久保誠明知公司2008年就開始系統性會計造假,卻并未采取任何行動。
第三方委員會調查指出,3名外部監察委員包括兩名外交官和一名前銀行家,他們都沒有會計專業技能。
日本財務相兼金融擔當相麻生太郎對東芝財務丑聞發表評論稱:“如果不做好真正意義上的企業治理,日本的市場、東京證交所的信譽度可能會受損。”
美國評級公司標準普爾已宣布將東芝公司長期信用評級列入降級觀察名單。美國羅森律師事務所以東芝會計處理違規導致股價下跌,損害股東利益為由,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聯邦地方法院提起了索賠訴訟。
此間有分析稱,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最重要的組織架構,那么東芝的最高層應該在這個組織架構中做些什么呢?東芝公司內部存在多年的財務丑聞的爆發,拷問的恰恰是關乎企業經營根本的命題。
《日本經濟新聞》發表社論認為,新《公司治理指針》作為經濟成長戰略的重要環節,是為了建立類似歐美企業業務執行與監督分離的公司治理體系,以便讓海外投資者更加容易理解日本企業的運作。東芝財務丑聞給人的啟示是,要避免外部董事等監督職能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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