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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項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工作會議上傳來消息:春節期間,項城市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項城市副市長劉玉世出席會議并作工作安排。
會議要求,各部門要加強團結協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相互配合,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氛圍,全力做好禁燃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禁燃的區域、要求及處罰措施等相關規定,提高廣大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爭取社會的普遍支持和配合。同時,各部門要做好本系統工作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和引導全體人員遵守禁燃有關規定。要嚴厲打擊違規行為。執法部門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生產、儲存、銷售和運輸等環節的管理,加大日常檢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處和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孔明燈的行為。要強化督導檢查。要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禁燃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的單位和人員,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根據要求,項城市城區漯阜鐵路以北,經五路以西,106國道以東(含106國道西側光武辦事處轄區)、寧洛高速以南的閉合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李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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