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請假開房,學校給予警告處分 肥城市民趙石(化名)8日上午告訴澎湃新聞,肥城市實驗小學桃花源校區一年級三班班主任閆某在上班時間多次給其妻子謝玲(化名)打騷擾電話,并多次約謝玲開房。 趙石向澎湃新聞提供的妻子謝玲按過手印的坦白認過書顯示,謝玲本人描述稱,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間,閆某多次在上班時間請假后約她到酒店開房,并且多次在上班時間與她通話,每次通話時長均在1小時以上,謝玲描述稱,閆某每次打電話談孩子的事情比較少,基本上都是談情說愛,說喜歡她,還給她買耳釘迷惑她。 9日中午,當事人謝玲本人短信回復澎湃新聞承認上述坦白認過書內容。 趙石向澎湃新聞提供的山東泰安本地境內旅客查詢結果顯示,閆某在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7月6日,在泰安市三個酒店開房10次,開房時間大部分為下午1時30分左右,澎湃新聞經過對比發現,謝玲描述的酒店和開房時間與旅客查詢記錄顯示相吻合。 趙石還向澎湃新聞提供了一份《肥城市實驗小學關于給予閆某警告處分的決定》,該決定蓋有肥城市實驗小學公章。決定顯示,肥城市實驗小學桃花源校區一年級三班語文兼班主任老師閆某自2015年擔任班主任以來,因與學生家長交流方式欠妥造成學生家長誤解。2016年1月21日,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閆某全校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師德優秀資格處分。 決定還顯示,閆某在2015年10月到2016年7月期間,存在工作日多次因事、因病請假到不同賓館開房情況,次數較多,對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造成了影響。 決定最后稱,經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閆某警告處分。責令閆某對自己行為進行深刻反思,寫出書面檢討;依據實驗小學考勤規定,扣除閆某相應考核成績和績效工資。處分決定自2016年11月29日起生效,處分限期6個月。 被安排支教2年,教育局還在調查 9日上午肥城市實驗小學桃花源校區石姓校長向澎湃新聞證實上述決定內容。 石姓校長稱,2016年1月學校就接到趙石的反映,該家長當時只提供通話記錄,并沒有提供其他證據,學校當時已對閆某提出通報批評處分。 石姓校長稱,針對趙石之后反映的閆某與其妻子開房一事,經學校了解,該教師是以請病假或者事假外出的理由在賓館開房休息。對此,學校已經按照考核標準扣除其績效和考核分數。 石姓校長稱,目前學校對該教師做出進一步處理,已經安排其到偏遠鄉鎮孫佰鎮進行支教2年。因為該事件沒有進入司法程序,學校也無權進一步展開調查,目前只能按照教師道德行為規范處理辦法對其進行處理。 9日下午,肥城市教育局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教育局紀委已經介入調查,目前已調查清楚其開房記錄,但是不確定和誰開房,目前仍在調查,還沒有最終處理結果。(澎湃新聞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