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昨天下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小學室內裝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5日起實施。針對本市學校教室內的空氣質量和環保現狀,《通知》對中小學室內裝修提出了明確要求。未來,教室室內裝修將由學校、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全程參與檢測。同時針對個別學校存在的“重美觀、輕環保”的現狀,學生儲物柜等家具今后將不能進行現場制作。 關于北京市各中小學校的空氣質量和防控問題一直是公眾熱議的話題。此次市教委發文,要求委托單位要與檢測單位簽訂檢測合同,同時,學校、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全程參與檢測。對教室裝修的各環節,如項目入庫與設計、招標合同、裝修材料選購和入場及竣工驗收等都將受到嚴格把控,同時將檢測合同和檢測報告歸入工程檔案管理,并在區教委備案。對裝修后室內空氣質量檢測不合格的項目,不得通過驗收,對超標的學校,要立即整改并按有關規范治理。 《通知》要求,在項目入庫和設計階段,應按照“安全環保、樸素實用、完善功能”的要求,不得現場制作學生儲物柜等家具,音樂教室、舞蹈教室、書法教室、多功能廳等專用教室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杜絕復雜、過度裝修;在招標階段,要求區教委在實施主體簽訂文件時應做好“事前審查、事后備案”管理。 在裝修材料采購和入場檢驗階段,《通知》強調對油漆、涂料及膠粘劑類材料,應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防止施工中使用假冒、偽劣材料。對進場的原材料要嚴格執行進場登記驗收、見證檢驗、抽樣復檢等各項規定,做好相關記錄備案,出現問題倒查責任,真正發揮現場監管作用;在裝修竣工驗收階段,《通知》明確,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標準,選取由國家質監部門備案的、具有CMA資質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并采用見證檢測。即由施工單位在見證人(辦有見證卡的人員,通常為監理員)見證下抽樣送檢完成。 《通知》還要求,關注室內裝修與新家具疊加后對室內空氣質量整體影響,科學統籌兩者關系,防止單一檢測合格,兩者疊加后室內空氣質量檢測不合格現象。 另外,《通知》對責任歸屬也進行了明確,區教委承擔管理責任,實施主體承擔主體責任,實施主體法人為第一責任人,必要時,區教委應與實施主體法人簽訂裝修改造工程履責承諾書。對違法違規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