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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4月2日到22日,20天的時間,杰克·凱魯亞克用一部打字機和一卷120英尺長的打印紙完成了《在路上》的初稿。6年后無數背包族受到小說主人公薩爾那句“我還年輕,我渴望上路”的鼓舞,拿著這本書踏上漫游之路。
時至今日,美國已經售出了億萬條牛仔褲和上百萬臺煮咖啡機,傳奇的66號公路也成為嬉皮士運動的一個信標和圖騰。當時在“大人”們看來荒誕至極的年輕人行為,總讓我想起電影《阿甘正傳》里阿甘不停奔跑的那個橋段,從東海岸到西海岸,從城市到荒原,就這樣奔跑,就這樣沒有目標,在天地間不停地發泄,在行進與結束之間掙扎,但同樣意味著生命的存在和被證明。
今年是《在路上》發表60周年,當年被這本書瘋狂的年輕人已經進入耄耋之際,而新一代年輕人仍然樂此不疲的走上了孤寂又熱鬧的洲際公路,公路文化是美國自由精神最直觀的體現,即便今天我們與嬉皮士的年代已經相距甚遠,但每一個來到美國的人都夢想能駕駛一臺真正代表美國精神的汽車在一眼望不到頭的公路上盡情奔跑,永遠不去思考什么才是終點。
只要你來過美國,就會驚異于美國人對哈雷·戴維森,以及福特Mustang的熱愛,這種熱愛不分年齡不分性別,你會在荒蠻的西部公路上遇到招搖過市的哈雷車隊,也有可能在一家不知名的咖啡廳里邂逅一位開著Mustang的小鎮姑娘。
對于愛車的人,對于福特Mustang是熟悉又陌生的,它存在于尼古拉斯凱奇主演的《急速60秒》,也是《速度與激情》系列電影里永遠不會缺席的重要角色。小時候,它是電子游戲《極品飛車》里必須要擁有并且認真改裝的一臺車;再后來喜歡上英文歌曲,才發現人們竟然為Mustang寫過那么多歌,從底特律的金屬搖滾一直到阿拉巴馬的鄉村民謠。
所以你會通過Mustang感受到美國人對于汽車、對于汽車文化的那種刻到骨子里的熱愛。美國人對公路、對自由的喜歡植根于全民參與的樂趣,于是才會有人人都能去的66號公路,才會有福特Mustang這種售價并不昂貴,但從不缺席小孩子床頭海報的全民偶像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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