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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過半,在夏令營市場上,以學校名義組織的短期海外游學十分火熱。十余天的游學,價格動輒數萬元。學校為什么熱衷于組織高價海外游學?據媒體調查,目前市場上的游學機構與學校之間有一條潛在的利益鏈。一些游學機構坦言,組織這些項目,學校能從每個學生身上提成5%~7%,一個學生返三四千元是行規。
利用暑假,讓孩子在課堂之外,多出去見見世面,鍛煉一下自我管理能力,體驗一番中西方文化差異,本來是一件好事情,也符合“實踐育人”的宗旨。只是,良好的初衷往往會在實踐中被扭曲,因為它摻雜了太多的利益因素。一個學生就能給學校返利三四千元,若再加上游學機構自身的利潤、海外“地接團”的利潤,動輒三四萬元的海外游學能夠學到什么,可想而知。事實上,近來已有媒體報道,一些家長投訴海外游學的名不副實。
海外游學淪為學校與社會機構“合謀”賺錢的工具,令人遺憾。但究竟是誰把好經念歪了呢?
游學機構的逐利性當然是一個重要原因。據報道,很多游學機構長期與學校綁在一起,已經形成了牢固的利益聯盟。特別是去年教育部等11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要求各中小學要把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這迅速掀起了海外游學的熱潮。根據《2016年國際游學發展報告》顯示,中國國際游學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長。
為了爭搶資源,便會產生利益的勾兌。盡管有關部門也明確,要堅持公益性原則,研學旅行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然而在現實中,一旦開放市場,游學機構介入,激烈的競爭之下,必然會出現扭曲,種種回扣、提成便大行其道,公益性原則也只能淪為形式了。
利益驅動之下,學校往往也會把學生當作資源。有關部門研學政策出臺以前,學校尚不至于組織大規模的游學,政策出臺之后,則可以公開組織,并冠以種種高大上的名頭。盡管政策所指的并非完全是出國游,更多的是希望學生走出教室去看世界,但在操作中,則演變為攀比、高消費。而當學校的倡導、機構的推動與家長的順從結合到一起時,必然會出現“市場井噴”。
海外游學也好,文化體驗也罷,其指向應該是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而不是盲目攀比,更不是一門學校與機構均能從中分一杯羹的“生意”。好經念歪了,游學變味了,說到底還在于監管存在疏漏。有鑒于此,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監管,切實把研學旅行納入正常的教育軌道。當然,從政策層面講,也該有所反思。比如,研學政策出臺,是否應該盡快制定相應的配套細則,明確研學的范圍、督導、評價等,即便需要社會機構輔助,也應制定相應的準入及退出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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