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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部分參保人員欠交養老保險費
不再進行補交的通知
全縣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及原國有集體企業的失業人員:
根據省政府及我省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相關政策,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及原國有集體企業的失業人員,從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之月起,按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百分之百確定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以往繳費年度養老保險關系中斷期間,欠繳的養老保險費不得再進行補交。為保障參保人員權益,根據我縣實際,2018年6月30日前,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及原國有集體企業的失業職工,請抓緊時間前往縣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辦理補繳手續。從2018年7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及原國有集體企業參保職工因企業破產改制等原因,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的,以往繳費年度養老保險關系中斷期間,欠繳的養老保險費不得再進行補交。
特此通知
鄲城縣企業養老中心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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