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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龍都網訊(周口報業全媒體記者 牛勇威 陳永團 通訊員 李書永)“伙計,你咋回事啊,這朋友圈轉發的沈丘法院的老賴曝光臺,你可是在上面吶!不信?我發給你瞧瞧!”近日,在鄭州打工的劉某某接到同村發小劉小某的電話,他急忙打開微信,果然在朋友圈推送的信息里看到了一條“沈丘法院執行局——老賴曝光臺”的信息,他急忙點開,果然自己的個人信息赫然在目。沒過一周,劉某某在發小劉小某的陪同下來到沈丘法院配合執行,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據了解,劉某某在2017年春節期間,騎摩托車不慎將一名騎電動車的婦女刮倒。當時鎮衛生院診斷為輕微骨裂,對方要求他支付3000元醫療費,劉某某因對方要求過高為由拒絕支付。后雙方經法院判決,劉某某賠償原告趙某各種損失2200元。劉某某一直未予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劉某某心想,這2000多元這么少,拖一拖就過去了。劉某某在接到執行通知書后不久,就到鄭州親戚家的小餐館幫忙,時間一長,把這事就給淡忘了。
“沒想到竟然上了老賴曝光臺!這微信朋友圈一轉全世界都知道,以后對象都不好找,為了這2000多元不值得!”劉某某后悔不已。日前,劉某某已在發小劉小某的陪同下,來到沈丘縣法院執行局全部履行了判決的法律義務。
為進一步促進執行工作透明、公開,提升執行質效。沈丘縣法院借助新媒體技術,在原有微信公眾號的基礎上,開發研制了“微執行管理系統”,借助微信自身強大的推動功能,提高懲戒、曝光失信人的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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