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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龍都網訊(周口報業全媒體記者 姬慧洋 通訊員 樊帥)欠錢不還,視生效法律文書如兒戲,拘留罰款依然無動于衷,當刑事判決宣判后,即將鋃鐺入獄時方知悔改。近日,扶溝縣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兩年。
據介紹,薛某訴朱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法院制作了民事調解書送達薛某與朱某。調解書生效后,朱某未按協議履行,薛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朱某送達執行裁定書、財產報告令等相關法律文書,朱某拒不申報財產,亦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依法對朱某采取罰款、拘留措施,然而朱某仍毫無畏懼之心。
萬般無奈之下,薛某以朱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法院經審理查明,朱某有履行能力卻不履行法院法律文書,且拒不如實報告財產情況,經采取罰款、拘留措施仍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庭審中,朱某又拒不認罪,態度不端正,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最終法院依法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二年。收監執行的第二天,其家人將執行款、罰款如數送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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