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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龍都網訊(周口報業全媒體記者 姬慧洋 陳永團 通訊員 張永強)近日,扶溝縣人民法院針對一起執行不能涉民生案件,因申請執行人年老多病,生活困難,又一次進行了司法救助2萬元,該案已合計支付救助款7萬元,使申請人的生活壓力大為緩解。
據悉,2006年張某某酒后駕駛張某的車輛將在道路上正常行走的楊某某、何某某當場撞死,因協商未果,死者父母及其他家人提起了民事訴訟,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張某某、張某連帶賠償兩死者家屬合計款項30萬。判決書送達后,張某某、張某未提起上訴,亦未主動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向被執行人張某某、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手續,在限定期限內張某某履行了4萬元的賠償義務,張某未實際履行。在執行期間,張某某、張某先后因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處罰被收監服刑,經調查,查明張某某、張某無財產可供執行。
由于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死者父母均年事已高且體弱多病,家庭經濟比較拮據,鑒于此扶溝法院高度重視,經院黨組研究認為,該案已窮盡執行手段和措施,被執行人張某某、張某確無可執行財產,屬執行不能,并非執行難,但死者父母現實狀況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決定對死者父母采取司法救助,共分四次進行了救助,合計支付救助款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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