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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陳永團 通訊員 杜 鑫
“法官,今天上午我讓家人送來10萬元,余下的7.5萬元,田某某的家人下午送過來,我們管出去了吧。”“只要你們按照判決確定的法律義務履行完畢,我們會依法提前解除拘留措施的?!?/p>
日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件的申請人顧某拿到了全部的執行款。這是進入八月份以來,河南省沈丘縣法院通過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手段執結的第3起案件。
2017年,被執行人王某向申請人顧某借款12萬元用于生意周轉,同時讓被執行人田某某進行了擔保。借款期限屆滿后,顧某向王某催要借款,王某以生意慘淡沒錢為由推拖不還,顧某登門找了幾次,任憑咋說,王某笑容滿面應承,但說來說去就是兩個字“沒錢”,顧某也是沒了脾氣。無奈之下向沈丘縣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王某和田某某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王某依然如故,田某某卻氣憤異常,指責顧某將其告上法庭。最后,法院作出判決,被告王某償還顧某借款12萬元及利息,田某某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判決生效后,王某和田某某均未 按照判決規定的期限履行還款責任。案件進入了執行程序。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分別找到被執行人王某和田某某,二人接到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后,均稱沒有履行能力,無法履行。在執行法官詳細講解了執行法律規定和拒不履行將采取的懲戒措施及后果后,王某和田某某答應想辦法履行義務。不料,這竟是二人的緩兵之計,不久二人就先后外出,找不到人了。執行法官通過全國“點對點”查控系統對王某和田某某名下的存款、理財、有價證券、車輛等財產情況進行了查詢,只發現了二人名下3個賬戶中6000余元的存款,遂依法進行了凍結。與此同時,將王某和田某某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布了限制消費令。雖然織就了嚴密的天羅地網,可是仍未捕捉到被執行人王某和田某某的蹤跡。
7月26日,案情出現了轉機。因朋友家辦事,王某與田某某先后回到沈丘。本想趁夜返回,辦完事再連夜外出,卻被得知消息蹲守的執行法官請進了法院。在二人含糊其詞之間,執行法官果斷拘留送進了拘留所。五日后,王某和田某某強烈要求面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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