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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徐松)“兒孫住高樓,爹娘住村頭”現象背后的真實情況是什么?都是兒孫不孝嗎?近日,鄲城縣多方努力找到癥結,情與法并用,列出“鄲城公式”,巧解這一難題,得到的結果是,“媳婦戴紅花,婆婆接回家”蔚然成風。
“人老幾輩都這樣,習慣了。說實話,兒子媳婦都孝順,有好吃的從來沒有短過俺的嘴,三個兒子說多少回了,俺都沒去他們的樓房里住。”在鄲城縣汲水鄉押嶺村,86歲的李傳萬和82歲的付玉蘭老兩口,三個兒子都住的是兩層小樓,但是老兩口堅持住在村頭兩間老宅內,不愿意給晚輩添麻煩。
“全縣兩年來廣泛開展‘兩建三扶四評’活動,在評孝老愛親戶時,發現評出來的孝順媳婦大多是常年堅持給老人端吃送喝、換洗衣被,逢年過節接老人回家歡歡喜喜大團圓的。可是,談到接老人和兒孫同住,老人大都邁不過‘習慣’這個坎兒。”鄲城縣副縣長謝超分管扶貧工作,又是汲水鄉的包片領導,通過扎實調研發現,“獨居老人”居所安全、身體健康、心理慰藉都不能得到保障,這與全面小康思想相悖,必須解決這一難題,讓老人居所安全、家庭和睦、生活幸福。
“你家三個兒子都蓋了樓房,爭著讓你們倆回家住,你們還堅持住在這兩間老宅里,不是給你們兒子辦丟人嗎?當然,你們心里知道兒子很孝順,別人知道嗎?”汲水鄉黨委書記羅明黨、鄉長梁輝、縣交通運輸局駐押嶺村第一書記王成龍都來當說客,終于做通了李傳萬的思想工作,老太太付玉蘭也慢慢“妥協”了。
“趁熱打鐵,搬!不然老太太又該反悔了。”
李傳萬的三個兒媳婦迫不及待地搬著電扇、抱著被子、掂著衣服,在縣鄉村干部們的幫助下,一會兒就把老人的“村頭小屋”搬空了。其實,李傳萬的三個兒媳婦為了想一個萬全之策,開了好幾次家庭會議,最終,三兒媳婦段秀芝搶了先。
這不,三個兒媳婦戴上大紅花,村干部舉著“媳婦戴紅花 婆婆接回家”的條幅,熱熱鬧鬧地把兩位老人接回了三兒子家居住。村里許多群眾前來圍觀,拍手叫好。
李傳萬家是“搬進高樓”的典型,張芝頭家則是個貧困戶典型。張芝頭今年40歲,也是押嶺村公認的孝順媳婦,3個孩子在上學,公公今年70歲,婆婆癱瘓在床十幾年后于2017年年底去世。婆婆生病臥床期間,張芝頭夫婦以及出嫁的姐姐、妹妹一起給老太太盡孝的事讓全村人都豎指稱贊。
一直以來,張芝頭和公公一日三餐都在一起吃,晚上公公回村頭老宅睡覺。縣鄉村評定張芝頭家為貧困戶之后,為她家解決了7個低保(她婆婆去世后核減一個),并提供了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張芝頭家生活漸漸好了起來。這不,收到“接公公回家”的通知,張芝頭麻利地把女兒的房間騰了出來。看到媽媽給爺爺騰房子,放假在家的3個孩子也都過來幫忙。
“別人都搬了,別再等了,咱也搬吧。”好媳婦比孝順,兒子們更積極,一天時間,押嶺村8位獨居老人全部搬回兒孫家居住,“村頭小屋”進入拆除程序。
在汲水鄉小劉莊自然村,51歲的好媳婦孫玉真用架子車每天接送婆婆吃飯好多年了。“說不定哪天就‘走’了,不能住兒子家。”她的婆婆王超蘭今年73歲,患有帕金森病、肝病、胃病,頭、手抖得厲害,但她堅持和老伴住在老宅里。
“我早說把你接過來住,你說啥也不同意,現在還得麻煩干部勸你。咱家發生過火災,我的兒子殘疾,大苦大難的日子都是政府幫著過來的,現在說啥也不能再給干部添麻煩了。”孫玉真幾年前就收拾好了樓下的一間房,老太太偶爾過來午休,現在,這間房真正派上了用場。
小劉莊村39歲的梁香梅把兒子的空調屋給70多歲的公公婆婆騰了出來。“住啥房子都無所謂。我因為乳腺病在鄭州腫瘤醫院住了一年多,如果不是兒子、兒媳婦孝順,花幾十萬給我治,我早就走了……”婆婆謝廣英感慨地說。
當然,在該縣488個行政村里,不乏有極個別因為種種原因不情愿和老人同住的晚輩。對此,該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敦促贍養人將被贍養人限期接入安全住房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子女將父母接入安全住房,并處理好家庭關系,確保老人住得安心、生活舒心。對于父母確實難舍故土,不愿與子女同住的,《通告》要求子女務必幫助父母改善生活條件,保障住房安全。《通告》還規定,對于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由司法部門指定法律援助機構,為老人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法院也要開辟綠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對拒不支付父母贍養費的,依法從快強制執行,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有了汲水鄉的先進經驗帶動,有了好媳婦作引領,有了《通告》震懾,該縣19個鄉鎮的好媳婦比孝順,接父母回家蔚然成風,“兒孫住高樓、爹娘住村頭”的難題在情與法并用的“鄲城公式”面前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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