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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姬慧洋 陳永團 通訊員 戚娟娟
近日,商水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溫情調解順利執結一起已過花甲之年姐弟的房產糾紛案。
據了解,2000年時,因當時政府對房產限購,鄭某名下已有房,于是鄭某借用姐姐的名義自己出資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十幾年來相安無事。如今因兒子結婚,鄭某提出要將房屋過戶到兒子名下,不料姐姐一家左右推脫,遲遲不予配合辦理手續。無奈之下,鄭某只好將姐姐告上法庭。經過法庭調解:鄭某霞(鄭某姐姐)十日內配合鄭某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調解書生效后,鄭某霞依然左右推脫,不予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鄭某向商水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管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心想這個案件只有做通姐姐的思想工作,打開姐姐的心結,才能順利執結。
炎炎夏日,執行法官頭頂驕陽多次去鄭某霞家做思想工作,經了解得知鄭某霞的兒子也快要結婚了,眼下正為兒子的新房發愁,就想著把弟弟之前的買房錢給弟弟,只當是之前借弟弟的錢買的房子。執行法官非常同情鄭某霞的想法,通過與鄭某霞弟弟溝通,弟弟最初表示不愿意要錢只希望能把房產過戶。執行法管來來回回在姐弟倆之間不停的做工作,一邊向鄭某霞釋法說理,一邊向鄭某闡述親情的可貴,最后鄭某霞同意把房產過戶給弟弟,弟弟愿意給姐姐一些錢作為經濟補償并表示會盡快幫姐姐物色一處滿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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