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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陳永團 姬慧洋 文/圖
近日,太康縣人民法院對縣監察委員會偵查終結、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朱某、劉某、劉某某、楊某貪污一案進行審判并當庭宣判。該案系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太康縣監察委員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首起案件。太康法院院長、四級高級法官張建援擔任審判長主審本案,縣檢察院檢察長韓曉相出庭支持公訴。
整個庭審過程條理清晰,各個環節重點突出,現場秩序井然,審理查明事實如下:2017年10月份,被告人朱某、劉某利用某農業保險有限公司太康支公司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伙同時任村主任的被告人劉某某,以該村貧困戶被告人楊某之妻意外死亡(實為病亡)的名義,偽造相關手續,騙取貧困戶意外死亡保險金40000元,所得贓款伙分。案發后,四被告人均到太康縣監察委員會投案,并將贓款退回。
經過庭審舉證、質證,聽取了公訴機關的定罪量刑意見,審判長張建援當庭釋法,在全縣脫貧攻堅工作關鍵時機,被告人朱某、劉某、劉某某在各自的崗位上均負有相應的扶貧職責,幾名被告人不是利用手中權力去為民造福,而是心起貪念,為了蠅頭小利,與被告人楊某串通,偽造相關手續,騙取占有國家財產,損害黨和政府形象,觸犯刑律,理當嚴懲。但是法律有嚴肅的一面,也有人性的一面,如果對被告人判處刑罰勢必會影響后半生的生活工作,甚至會殃及子孫后代的聲譽,鑒于各被告人悔罪深刻,積極退贓,投案自首,合議庭評議后全部判處免予刑事處罰,以儆效尤,希望各被告人以此為戒,帶著一顆感恩之心去努力工作生活。聽了當庭釋法,四名被告人在最后陳述中悔罪痛哭,均表示以后學法用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據悉,本案的宣判,標志著太康縣監察委“第一案”順利辦結。同樣,也是太康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與檢察院、監察委員會構建起更加緊密的配合銜接機制的良好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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