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周口客戶端
2020-08-25
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陳永團 通訊員 樊帥
8月20日,扶溝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張某一、梁某等五人涉嫌強迫交易罪一案。至此,扶溝法院在辦涉黑惡一審案件全部開庭審理,實現了已進入審判程序的涉黑惡案件庭審“清零”的工作目標。同時,該案的審理也標志著全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的階段性勝利。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12月份至2016年2月份期間,以扶溝縣城郊鄉南元行政村三組村民張某一、張某二、張某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以翰林華府小區建設工程項目是占用本村民組的土地為由,號召本村部分村民以集資兌錢的方式,預謀強行向扶溝縣翰林華府南區二期6、7、9、10號樓施工工地供應所需建筑材料,并糾集張某四等人,結伙和分別結伙,采取阻攔扶溝縣翰林華府南區二期工地施工,阻止、攔截承建方自行采購建筑材料的運輸車輛進入工地,提取工地施工管理費等手段,強迫在該工地承建6、7、9、10號樓工程的王某購買張某一等人提供的沙子、石子、磚頭等建筑材料。
被告人梁某在強迫交易中,幫助收取、支出工地送料款,為索要送料款拘禁承建商王某。經河南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張某一等人強行為翰林華府南區二期6、7、9、10號樓工程提供建筑材料共計 672517. 24元。
另查明,張某一等三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以圍堵工地大門阻撓施工等方式強行向扶溝縣翰林華府南區一期施工工地供應所需沙子、磚頭等建筑材料。在2014年3月份的一天,因施工方自行購買工地所需的建筑材料,被告人張某四在張某一的組織下,圍堵翰林華府一期施工工地大門阻撓施工,后經協商,施工方同意接受張某一等人供應建筑材料后,才得以繼續施工。
同年5 月份的一天,因被告人張某一與施工方發生矛盾并引起廝打,第二天張某一指使邢某(另案處理)駕駛其鏟車鏟土將施工工地大門堵住,梁某積極參與其中,迫使施工方向張某一道歉并支付醫療費用等。
該案庭審前,承辦法官認真審查了證據材料,并與合議庭成員共同研究分析案情,明確庭審重點,擬定庭審提綱;在庭審中,合議庭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和程序關,精準把握庭審節奏,正確引導控辯雙方進行法庭調查、庭審質證和法庭辯論,充分聽取被告人最后陳述意見。整個庭審歷時一天,過程規范有序,該案將擇期宣判。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收官之年,扶溝法院把“掃黑除惡清零”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站位,高質高效清結涉惡涉黑積案,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順利收官,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責任編輯:李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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