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2020-09-10
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轉化為人們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既需要宣傳教育、示范引領、文化熏陶,也需要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深入人心。切實發揮法治的規范和保障作用,是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地生根的重要一環。
切實發揮法治的規范和保障作用,目的在于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由觀念系統的倡導轉化為行為系統的落實,促進人們知、信、行有機統一。近年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踐表明,使主流價值與法律法規同頻共振,不僅會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人們所認知并轉化為情感認同,而且能有效避免宣傳教育所倡導的價值理念與現實生活中通行的規則不一致的“兩張皮”現象,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感召力。事實上,宣傳教育上的價值倡導與社會生活中的價值實踐歷來不能分離,否則即便宣傳教育句句在理,也難以讓人們接受和信服。只有使人們所感知的價值理念與行為系統所踐行的法律法規協調一致,“說”與“做”始終在同一價值頻道上,人們才易于接受、認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并將其內化為精神追求、外化為自覺行動。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三個倡導”作為具有統領性的價值理念,是我們制定法律法規時必須秉持的價值理念,但僅僅將其作為一種指導性的價值理念還遠遠不夠,還要善于把抽象的價值理念轉化為具體的行為規則。因為法律法規是人們共同遵守的行動準則,其顯著特征是規范要求明確、具體。法律法規以必須做或禁止做的規范形式,確定是非、善惡、對錯的標準和界限,為人們的行為選擇提供標準化的范式。只有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全過程,融入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環節,全面發揮法治對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規范和保障作用,才能對人們的行為產生持續的約束和導向作用,更好塑造人們的良好品行。
切實發揮法治的規范和保障作用,不僅要用法律法規保護和鼓勵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行為,而且要用法律法規制裁與懲罰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行為。懲罰是一種體驗性教育,受罰后才會形成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自覺。從這個意義上說,依靠法律法規對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行為進行懲罰,是極具說服力的教育,會有效強化人們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同。
切實發揮法治的規范和保障作用,并非否定宣傳教育的重要性,而是要求堅持系統思維,使宣傳教育與法治的規范和保障協同發力、相輔相成,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系統合力和社會環境。(作者為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首都師范大學研究基地研究員、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王淑芹)
[責任編輯: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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