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口晚報
2020-11-17
□記者 彭慧
本報訊 11月16日,記者從扶溝縣法院獲悉,扶溝某銀行一名原客戶經理楊某樹因違法放貸462萬元,造成重大損失,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據了解,2004年至案發,楊某樹擔任河南扶溝農村商業銀行包屯農村信用社客戶經理(信貸員)。2010年至2015年期間,楊某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向他人發放冒名貸款和借名貸款26筆共計462萬元,至今未追回,造成重大損失。2018年11月28日13時許,淮陽縣公安局民警在西華縣東城國際商場抓獲網上在逃人員楊某樹,同日被扶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扶溝縣人民法院認為,楊某樹身為扶溝縣包屯農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員,利用其擔任包屯農村信用社客戶經理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和貸款發放操作規程,違法發放貸款26筆計462萬元,數額巨大,并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符合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客觀構成要件,構成了違法發放貸款罪。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樹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責任編輯:袁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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