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口日報
2021-01-09
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謝海洋,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路云一行到西華縣人民法院調研訴前調解和“一站式”訴訟服務工作。縣委書記林鴻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贊華參與調研。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劉國連到西華縣人民法院調研指導訴前調解工作。縣領導林鴻嘉、周曉燕、劉貢獻、韓秀娟,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贊華等參與調研。
市政協副主席楊珺到委員駐西華縣法院調解室調研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西華縣政協主席郭峰參與調研。
□記者 張猛 通訊員 張艷君 曹志宏 文/圖
年輕夫妻因為家庭瑣事一時沖動要離婚鬧到法庭;鄰里之間因為兩句話惱羞成怒大打出手鬧到法庭……生活中這些原本經過簡單調解即可消除的雞毛蒜皮之事一旦進入司法程序,不但為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帶來壓力,而且還有可能引發信訪上訪或惡性事件。
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爭,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職責,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近年來,西華縣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經驗,從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出發,積極推進一站式多元化解決糾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在司法調解過程中,西華縣人民法院不斷創新調解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政治優勢和社會影響力,探索出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參與訴前調解的新方法,在構建和諧社會和化解矛盾中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不但有效緩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使一些長期棘手難纏的社會和家庭矛盾得以化解,走出了一條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訴前調解的新路子。
代表委員新時代的新擔當
走進西華縣人民法院訴前調解中心,一面面錦旗掛滿墻壁。這是人民群眾對該院訴前調解工作的認可和贊賞。一位群眾說:“在人大代表耐心調解下,我們兩家之間的矛盾很快得到化解,避免了對簿公堂。他們的工作效率很高,不到一周就把我們的問題解決了。”
長期以來,基層人民法院始終存在案多人少的問題,雖然辦案法官經常“白加黑”“5加2”工作,有的甚至累倒在工作崗位上,但仍有一些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甚至引發信訪上訪或惡性事件。
為解決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緩解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壓力,西華縣人民法院于2013年在立案庭設置了調解工作室。該院一位法官說:“當時,雖然設置了調解工作室,但由于人手少,沒有配備專門調解人員,訴前調解工作是由立案庭的同志兼顧開展的,工作成效并不明顯。”
2018年3月,西華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贊華認真聽取黨永富、陶金華等駐西華縣各級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經院黨組研究決定讓各級人大代表參與法院訴前調解工作,并在西華縣人民法院訴前調解中心設立人大代表調解工作室,讓人大代表零距離感受、監督法院工作。
2019年6月,人大代表駐西華法院調解工作室正式掛牌成立。2019年下半年以來,經王贊華與西華縣政協主席郭峰等領導多次協調,政協委員駐西華法院調解工作室應運而生,于2020年6月8日正式掛牌成立。
在縣委、縣人大、縣政協的關心和支持下,西華縣人民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了訴前調解中心,該中心設有訴前糾紛調解委員會、人大代表調解工作室、政協委員調解工作室、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體化處理中心四個調解部門,有專職、兼職調解員36名。
訴前調解中心設立以來,調解效果顯而易見。截至2020年10月底,西華縣人民法院訴前調解中心共計接收各類糾紛1704件,成功調處496件,調解成功率29.1%,調解案件平均辦理時長14.53天。
“五心”調解員化解糾紛有“心”招
“調解工作成效好壞,調解員是關鍵。一名稱職的調解員,要同時具備積極的工作熱情、豐富的社會經驗和相應的政策法律知識。”西華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贊華告訴記者,人大代表調解員在實踐中把這些條件歸納成調解員應當具備的“五心”,即耐心、熱心、愛心、公心、責任心。
在成立人大代表調解工作室的同時,西華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周曉燕等縣領導非常關注人大代表調解員的選派問題,制訂了由人大代表自報參加加慎重遴選的方案,精選確定了有充足的時間參加調解、有豐富的經驗從事調解、有足夠的愛心經營調解的15名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組成的調解員隊伍,從中確定4名人大代表調解員作為專職調解員。人大代表調解工作室的調解員兩人一組,輪流在調解工作室值班,采用專人包案的方式開展調解工作。
在確定政協委員調解員的時候,該院復制人大代表調解員的選法,選用10名政協委員作為調解員,并從中選出4人為專職政協委員調解員。
調解員調解案件的范圍及任務怎么定?經該院黨組研究,他們堅持把調解貫穿解紛全程的策略。無論案件在訴前、訴中還是執行環節,只要糾紛主體同意,案情適合調解解決,就可以將案件流轉入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
為此,該院專門制定下發了《西華縣人民法院轉入訴前調解中心進行訴前調解案件范圍的指導意見》及《案件對接流轉表》,以規范流轉入調解室案件的范圍。同時還制定下發了《西華縣人民法院駐院人民調解員績效考核暫行辦法》,明確要求每個調解員每月需調解糾紛五件以上,調解成功二件以上,并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
實踐證明,做好調解工作必須了解、熟悉相關的政策及法律法規。為此,該院出臺了《西華縣人民法院調解員培訓計劃》《西華縣人民法院調解員培訓辦法》《訴前調解中心接待來訪人步驟》等文件,開展了“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操作規范”“訴調對接與司法確認”“調處婚姻糾紛的思路”“當前處理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等培訓。
訴前調解中心堅持以服務訴訟群眾需要為目的,在實踐中不斷改進服務方法和流程,先后制定了《西華人民法院訴前調解工作實施細則》《案件繁簡分流量化表》《調解員守則》《人大代表訴前調解工作職責》《政協委員訴前調解工作職責》等文件和規章制度,明確了在調解中應當注意的事項及同時應當做的附帶性事務等問題。
同時,該院還主動與縣司法局結合,將4名人大代表專職調解員和4名政協委員專職調解員納入到了縣聘調解員名額中,保障每名專職每月得到1500元的工資,每調解成功1件案件得到50~300元的辦案補貼;兼職調解員每調解成功1件案件得到50~300元的辦案補貼。
庭前調解奏出和諧新樂章
很多調解案件需要長時間、多次前往當事人家中,由于案多人少,法官很難擠出很多時間到當事人家中做深入細致的工作。代表、委員來自于人民,有廣泛的民意基礎,與人民群眾有著天然的親和力,讓他們參與到訴前調解中做當事人的工作,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西華縣清河驛鄉清河驛行政村70多歲的楊某好育有三兒一女,由于老楊對一些問題處置不當,引發家庭內部矛盾,造成父子不和及弟兄之間的恩怨,兒女們對老人意見很大,對逐漸失去勞動能力的老人,兄妹四人都不愿意贍養,于是老人上訪、上訴。縣司法局、縣法院和清河驛鄉司法所多次調解無效,行政村干部56次做老楊和子女們的工作也無濟于事。
縣人大代表調解員張新芳、省人大代表調解員陶金華等人前后14次前往老楊及其子女家,他們從法律、家庭、鄰里等角度反復做糾紛主體的工作,老楊的幾個子女慢慢消除了對父親的隔閡,表示愿意贍養老人,老楊主動提出了撤訴,消化了一起上訪案件。
“法院工作人員的時間是有限的,面對特別棘手復雜的矛盾,有時很難擠出更多的時間往返去做工作。”西華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金山表示,代表、委員平時工作在基層,有些甚至距離當事人很近,他們可以用更多的時間接觸當事人,了解民情民意,舒緩化解矛盾。
西華縣華盛雅苑小區的業主,因為小區物業管理存在“屋頂琉璃瓦、墻壁磚嚴重脫落,給居民和行人安全造成隱患;下水道不暢通,影響了居民生活;要求居民統一把原來的電表換成智能電表,業主擔心電表質量,給用電和安全帶來不便,又要多花錢,所以不同意”等問題,多次到縣城建部門反應,甚至找縣主要領導反應,均未得到有效解決。
政協駐法院調解工作室調解員雷永勝、馮雙麗接到案件后,深入華盛雅苑小區調查了解情況。在了解業主反映問題屬實的前提下,征求物業管理公司的意見,又找來城建部門,主持三方協商,達成調解協議后又逐項監督落實執行。促使糾紛圓滿解決。最后,華盛雅苑小區的業主、物業管理公司雙方送來錦旗,以示感謝。
因為觀念偏差,很多情況下,當事人對法官的話半信半疑,法官很難起到調解作用。代表、委員參與訴前調解,能夠充分發揮他們的政治優勢,群眾信任他們,愿意聽他們的,很多棘手難纏的事情,通過他們調解就迎刃而解了。
2018年9月,家住田口鄉的王某與聶堆鎮的魯某登記結婚,雙方皆為再婚。今年春節期間,魯某回到家中,以王某向其父要錢為由將王某左側胸部捅傷至骨折,被人送進醫院治療。后來,魯某父子二人拒絕王某回家居住,經民警出面調解,魯某才允許王某回家居住。6月4日,王某從鄭州治病歸來,魯某對王某進行辱罵毆打,并拒絕其回家居住,致使王某手術部位病情加重。王某以魯某犯遺棄罪為由,將魯某訴至法院,請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立案前,法院工作人員多次做雙方的思想工作,但因調解無果而立案。案件雖然立了,但是讓法官揪心的是,判決后不能夠徹底解決雙方矛盾,如果輕易下判,不但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還有可能給這個家庭造成更大負擔,甚至引發不良后果。征得訴訟雙方同意后,承辦法官將調解工作移交給了人大代表調解工作室。
人大代表調解員張新芳得知這一情況后,分別從夫妻感情、家庭和諧、今后生活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做王某和魯某的調解工作,同時對魯某進行批評教育,使魯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當場向王某賠禮道歉。經調解,王某主動撤回了刑事自訴狀,案件轉化成了民事起訴。再經調解,魯某當場付給王某2萬元醫療費。一場差點進一步惡化的矛盾就這樣得到了化解。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長期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他們是最接地氣的人之一。一些當庭難以調查清楚的案件,經過代表、委員的深入調查,更能剝繭見絲,實事求是,化解矛盾。
址坊鎮葉橋行政村村民葉某,現年85歲,育有三子一女,他的妻子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由于二兒子提出曾經贍養過爺爺奶奶,不愿再對父母承擔贍養義務,導致其他子女也不愿再管老人。老人一怒之下,將兒子告到法院。立案前經導訴員引導,案件流轉到了人大代表調解工作室。
人大代表調解員張新芳從百善孝為先、家庭和睦、不贍養老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方面面做老人3個兒子的工作。通過幾個小時耐心解釋,老大、老三解開了“思想疙瘩”,承擔了贍養父母的義務,唯獨老二不愿承擔贍養父母的任何義務。后經訴前調解中心商議,建議葉某單獨對他的二兒子不愿贍養父母的違法行為提起訴訟。目前,西華縣人民法院對老人的起訴已經立案受理,案件進入審理程序。
在調解工作中,相當一部分群眾對法院工作人員存在著防范心理,他們不敢說、不愿說出事情的真相。但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自與群眾,群眾愿意向他們說出事情的真相,他們參與調查,很大程度上能夠獲得第一手資料,避免了調解工作中出現的偏差,也為案件的審理和公平公正判決提供了合理合法的“參考資料”。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到訴前調解工作中來,對訴前調解成功率的提高有很大的促進作用。”王贊華告訴記者,今年上半年,該院流轉到訴前調解中心的糾紛共1244件,通過調解成功化解糾紛293件,調解成功率為23.55%。同期流轉到審判團隊的案件共計2538件,如果加上訴前調解中心已經調解解決和正在調解的案件數量,今年上半年起訴到該院的各類民商事案件應當為2927件,這一數字,與2018年上半年的收案數2498件相比,凈增429件。
實踐證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各類糾紛的調解化解工作,是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徑之一,有利于及時發現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也有利于降低該縣萬人成訟率,在構建平安西華、和諧西華中發揮著“四兩撥千斤”的積極作用。
“小小調解室,發揮大作用。”西華縣委書記林鴻嘉曾對這一做法給予高度評價。他希望西華縣人民法院繼續深化“西華經驗”,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駐西華縣法院調解工作室為樣板,以基層法庭為紐帶,全面建成縣、鄉、村矛盾糾紛化解網絡體系,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難事不出縣”,筑好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調解工作煥發出新時代的光彩,不斷增強全縣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王贊華表示,他們將進一步增強服務群眾意識,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群眾中的威信和親和力,正確疏導民意,為群眾搞好法律服務,努力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不斷提升業務水平,進一步加強對參與訴前調解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培訓,提升他們的業務能力,促使他們在調解中做到依法依理,公平公正。同時,加強法院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之間的配合,努力把訴前調解工作打造成西華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亮點、新品牌。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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