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道客戶端
2021-01-15
鹿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人員聚集活動疫情防控若干規定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產業聚集區(農場)管委 會,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近期,人員流動性加大、聚集性活動增多,為全面扎實做好 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防止發生聚集性疫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關規定 和國家、省、市有關工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從即日起,按照“非必要不舉辦” 的原則,從嚴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動。原則上不舉辦各類廟會、體 育賽事、文體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要按照“誰 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活動主辦方制定并落實疫情防控方案, 經屬地黨委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批準后,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備 案。
二、疫情防控期間,婚喪嫁娶要簡化儀式,縮小規模,待客 原則上不超過十桌,人員不超過 50 人,并且要拉開距離。必須 事先向屬地村兩委、鄉鎮政府和食藥監部門同時報備。辦事主家 - 1 -必須明確一名疫情防控直接責任人,嚴格進行登記備案和管控。
三、不舉辦生日宴、滿月宴、喬遷、開業等宴席聚會活動, 避免人員聚集。
四、家庭聚餐必須從簡。家庭聚會聚餐一般要控制在 10 人 以下。
五、合理安排節日出行活動。堅持非必需不出門,盡量減少 外出活動和走親訪友,避免扎堆聚集。
六、凡違背以上規定,擅自舉辦大型聚集性活動,造成疫情 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鄉、村兩級要認真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宣 傳車、宣傳標語、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宣傳平臺,強化健康教育, 普及科學防疫知識,積極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不參加人員聚集活 動。
鹿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1 年 1 月 15 日
[責任編輯:李欣]
中華龍都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