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
2021-02-22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焦敏龍 記者今天從民政部舉行的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做好監護缺失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并規定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因突發事件影響等情形,暫不能履行監護責任的,父母及相關部門要及時發現報告,并由民政部門對監護缺失未成年人依法進行臨時監護。
《意見》首先解決“誰報告”問題,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急管理部門、衛生健康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公安機關等人員和單位在突發事件中接觸、知曉有監護缺失未成年人的,要在第一時間履行報告義務。
針對“向誰報告”的問題,《意見》明確受理部門是民政部門和公安機關,一般情形,向民政部門報告,便于民政部門妥善照料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突發事件中與未成年人失散的,向公安機關報告,便于公安機關及時查找、核實身份。
圍繞解決“如何報告”問題,《意見》明確,熱線電話是報告的重要途徑,目前各地民政部門依據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陸續開通當地未成年人保護熱線,通過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方式對外開展工作。
關于“誰來照料”的問題,《意見》明確,民政部門負有臨時監護、長期監護等職責,有妥善照料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的責任。
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副司長倪春霞介紹,下一步,民政部將建立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護為補充、國家監護為兜底”的監護體系,推動構建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六位一體”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新格局。
[責任編輯:田青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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