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道客戶端
2021-03-30
周口日報·周道客戶端記者 李瑞才 通訊員 胡森林 苑磊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人民群眾,日前鹿邑縣公安局下發通知,要求全縣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 我為企業解難題”主題實踐活動,提出“雙十二”承諾,把辦實事、解難題活動進行到底。
“我為群眾辦實事”12條承諾為:1. 開展法律咨詢活動。利用110宣傳日、“4·15”國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及重大節日活動等,在廣場、社區設立法制咨詢臺,廣泛宣傳勞動、拆遷、工傷、戶籍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2.廣泛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進一步推進青少年學生的法律素質教育。進一步規范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工作,定期舉辦法制公開教育課。
3.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開,最大限度地保障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
4.身份證補領換證實行全城通辦。
5.實行人才落戶快捷辦理,由原來20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內辦結。
6.開通出入境咨詢電話0394-7533188,接受企業和群眾咨詢、投訴、意見、建議等。
7.更嚴厲打擊涉黑涉惡、命案等嚴重暴力犯罪,更準地打擊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違法犯罪,更快地偵破“兩搶一盜”等突出犯罪案件,更多地依法追繳返還贓物贓款。
8.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免檢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等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每兩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車輛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定周期檢驗。
9.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申請年齡。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檔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的年齡上限由70周歲調整為不作限制,對70周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既便利老年人考領駕駛證,又保證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
10.優化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請條件。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的年齡下限由26周歲、24周歲降低至22周歲,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上限由50周歲調整至60周歲。同時,縮短增駕時間間隔,對無相應記分周期滿分記錄,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至少5年縮短至3年,申請牽引車和中型客車駕駛證的,由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至少3年縮短至2年,進一步滿足群眾生產生活和客貨運輸企業需求。
11.與上級有關部門積極協調強力推行道路運輸企業信息查詢提示服務。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向道路運輸企業推送交通安全風險預警提示,提供查詢本企業機動車和駕駛人交通違法、事故等信息服務。
12.推行駕駛人交通安全記錄網上查詢。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APP可以查詢、下載近三年交通責任事故、準駕車型變化、交通違法和記滿分等記錄,方便其在申請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件、工作應聘等生產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記錄電子憑證。
“我為企業解難題”12條承諾為:1.設立舉報電話,24小時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和報案,為企業、群眾提供法律咨詢。
2. 為企業外來務工人員上門辦理暫住人口登記;為企業申請設立集體戶口提供便利,派出所收到申請及相關證明后當場辦結。
3. 為涉外企業、涉港澳企業商務人員的簽注簽證提供便利服務,對企業引進的外籍高端人才,辦理簽證縮短時限,增加緊急事項出國出境辦證事由受理范圍,為企業人員因緊急事由出國出境參加會議、談判、簽訂合同以及出國出境前證件遺失損毀等情況提供“說走就走”的緊急辦證服務,有效服務企業人員出行。
4.深化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堅決糾正影響營商環境的執法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行為。
5. 加強反壟斷執法,依法查處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以公用事業及其他民生領域為重點,加大行政性壟斷案件查辦力度。聚焦民生等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開展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群體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6. 強化傳統媒體、戶外、互聯網廣告監測,加大虛假違法廣告查處力度。
7.開展網絡市場監管(網劍)專項行動,聚焦金融借貸、非法傳銷、食品安全等市場流通重點領域及利用信息網絡等有組織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
8. 與企業建立工作聯系機制,對企業辦理機動車登記、檢驗等業務的,提供預約服務,確保企業車輛“隨到隨辦”。
9.建立涉企案件快偵快訴和跟蹤督辦機制,對涉企案件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快速完成受理、初查、立案、偵辦工作,對重大、有影響的涉企案件,必要時由縣公安局掛牌督辦。對在偵的涉企刑事案件,及時依法告知立案、采取強制措施等信息。依法快速返還涉案財物,最大限度為受損企業挽回經濟損失。
10.依法嚴厲打擊阻工鬧事、敲詐勒索、欺行霸市、強買強 賣等阻礙企業生產、擾亂企業發展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因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綁架等違法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強攬工程、阻撓施工、尋釁滋事等影響企業項目建設和健康發展的違法犯罪;依法嚴厲打擊盜竊、搶劫、搶奪、故意毀壞財物、破壞生產經營等侵害企業財產權的違法犯罪。
11. 依法嚴厲打擊商業賄賂、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金融詐 騙、合同詐騙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依法嚴厲打擊串通投標、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損害企業信譽、商品聲譽等破壞公平競爭的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打著“新興產業”等幌子實施的犯罪。各地、各警種部門要定期對涉案件進行梳理、及時推動辦理,切實提高涉企犯罪案偵辦率和挽損率。
12.緊緊圍繞“涉企窗口服務不優、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執法不規范質效不高、執法監督不力、公安民警違紀違法、影響營商環境的黑惡犯罪”等問題,確定具體內容和措施,發揚釘釘子精神,事事辦結、件件落實。①5
[責任編輯: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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