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道客戶端
2021-04-14
周口日報·周道客戶端記者 金月全
4月13日,扶溝縣人民法院呂潭人民法庭受理25起民間借貸系列糾紛案,實現當天立案、當天送達。
被告賈某原系某銀行扶溝支行信貸員,2014年,賈某等25名原告出于對被告的信任和同村村民的情感認同,紛紛將農作物收入及打工工資近100萬元交付賈某,幫忙在該銀行辦理存款業務,賈某向25名原告出具了某銀行制式存款憑單。近日,25名原告去銀行取款時,被告知因未加蓋該銀行公章且未收到存款為由,無法辦理取款業務。
25名原告遂向賈某討要說法,賈某以部分款項存到擔保公司、部分款項投入自家養殖場為由,無法償還欠款。
多次催要無果后,25名原告將賈某訴至法院。該院積極兌現“我為群眾辦實事十項承諾”,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于當天立案受理。
該院呂潭法庭收到案件后,經分析研判認為,該案涉及人數多、欠賬時間長,25位村民情緒激動、心情迫切,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決定第一時間梳理案件,第一時間確定開庭時間,第一時間送達訴狀和開庭傳票,遂于當天16時前往賈某住所送達訴狀和傳票。為避免引起賈某警惕心理,該庭干警喬裝成村民,決定徒步幾公里前往。庭長鄒鵬舉和副庭長王軍榮帶領干警,兵分兩路在賈某家和其養殖場附近蹲點3個小時,終于在當天19時見到賈某,完成送達任務。(線索提供 許小蘭)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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