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口晚報
2021-04-27
庭審現場
□記者 彭慧 文/圖
本報訊 近日,川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李某貪污、受賄一案,區監察委、區人民法院部分干警觀摩庭審。
本案由川匯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川匯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某利用職務便利,共拿取單位90余萬元現金用于個人和家庭消費;2014年至2020年,其利用職務便利,在藥品、耗材、醫療設備采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10次非法收取或索要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00余萬元。
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扎實開展隊伍教育整頓,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川匯區人民法院把庭審現場變為隊伍教育整頓警示教育的課堂,利用發生在身邊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引以為戒、警鐘長鳴,汲取違紀違法帶來的慘痛教訓。②10
[責任編輯:袁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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