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周道客戶端
2021-04-29
周口日報.周道客戶端記者 陳永團 通訊員 樊帥 許小蘭
“法官同志,我們愿意調解,愿意承擔本案的訴訟費、鑒定費,謝謝法官讓我們不用來回跑就解決了糾紛,沒想到河南法院的鄉村法庭也這么高效便民……”位于上海的被告之一上海某供應鏈公司法務給承辦法官打電話、發微信,由衷贊嘆扶溝縣人民法院呂潭人民法庭高效便民處理民事糾紛。
事情還要從2017年3月18日說起。當日18時13分,被告吳某駕駛一輛東風牌重型箱式貨車沿234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葉縣葉邑鎮金灣村路段掉頭時,與同向行駛的尹某駕駛的陜汽牌重型半掛牽引車重型箱式半掛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經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被告吳某負事故主要責任、尹某負事故次要責任。尹某駕駛的事故車輛在人壽財險許昌支公司投保有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
事故發生后,尹某駕駛車輛的所有人許昌某運輸公司向許昌魏都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許昌兩級法院審理,判決人壽財險許昌支公司在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范圍內賠償許昌某運輸公司車輛損失、施救費、路產損失等各項損失共計117160元。
人壽財險許昌支公司在履行上述義務后,于2021年3月底,向扶溝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向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的吳某及事故車輛所有人上海某供應鏈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上海某供應鏈公司接到起訴狀及開庭傳票后申請追加被告吳某所駕駛車輛投保的交強險和商業險的平安財險上海某公司和平安財險江門某公司為被告參加訴訟,法院經審查符合追加被告的條件,及時向兩個保險公司送達參加訴訟通知書等材料。兩個保險公司法務收到參加訴訟通知書后,及時與承辦法官該院呂潭法庭庭長鄒鵬舉取得聯系,鄒鵬舉主動添加兩公司法務的微信,并及時通過微信做調解工作。
原定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時在該院呂潭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但由于上海某供應鏈公司及平安財險上海某公司均未到庭參加訴訟。承辦法官沒有就此進行缺席審判,而是從化解矛盾糾紛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角度,在征求到庭當事人的意見后繼續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與上海某供應鏈公司及平安財險上海某公司法務溝通,最終,促使5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上海兩個公司的法務對呂潭法庭承辦法官的負責、敬業、靈活、便民、高效、快捷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態度贊不絕口。承辦法官當即在法庭制作調解書、加蓋公章進行送達,到庭的三方當事人也切實感受到鄉村法庭的高效快捷便民。
據悉,這只是該院高效快捷便民辦案的一個縮影。近年來,該院積極推進人民法庭標準化建設,全面實現人民法庭軟硬件升級,每個人民法庭均能線上立案、線上開庭、線上調解,真正落實“讓科技多跑路,讓當事人少跑腿”,進一步優化司法便民服務水平,提升轄區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②10
[責任編輯: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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