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網
2021-05-12
近日,福建福州一小區電梯故障,一名13歲男孩在自救過程中墜落身亡。監控錄像顯示:男孩按二層按鈕,電梯卻上升至6層和7層之間,孩子先后拍打電梯門,按“緊急通話”按鈕求助未得到回應。隨后男孩在電梯內進行自救,用長柄雨傘撬開轎廂門和6層電梯門。18時34分許,男孩從不到半米高的空間,鉆出轎廂,隨后發生意外。(5月8日 中國新聞網)
在如今高樓矗立的時代,電梯的安裝使用已不足為奇,辦公樓、小區、商場等人群密集地都是電梯使用的高頻場所。然而近年來,電梯事故時常發生,“電梯吃人”事件也頻頻出現,讓人不得不思考該如何保障電梯的使用安全性,減少電梯事故的發生。
首先,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就有責任和義務負責好小區內的公共治安管理秩序,維護保養好公共設施設備,為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駕護航。
當電梯出現故障后,男孩第一時間按下了緊急通話按鈕,卻未得到任何回應,這時候物業相關的工作人員哪去了?業主繳納物業費,不就是為了保障自身在小區內的各項權益與安全嗎?可當真正出現問題時,物業卻不能及時回應,錯過了救助時間,從而間接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其次,在小區內部的各項公共設施旁,尤其是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旁,應張貼醒目的注意事項以及自我救助須知。
導致男孩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其自行撬開轎廂門和電梯門,在鉆出轎廂門時發生意外。我們不能苛責一個13歲的小孩在遇見緊急情況下作出的本能求生反應,但倘若當時男孩能在電梯內看到相關的近緊急情況說明和自我救助指南,也許就可以預防悲劇的發生。在公共電梯內,我們看到的不應該是五花八門的廣告,而是在危機時刻能救命的救助指南。同理,不論是在小區還是在商場等公共場所,電梯內都應該張貼好使用說明及緊急救助指南。
再次,諸如電梯這樣的公共設備,使用過久出現老化卻沒能及時檢查,出現使用故障卻沒能及時修理,這也是造成事故頻發的一大原因。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今年3月發布的《關于2020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通告》,截至2020年年底,全國的電梯數量達到786.55萬臺,全年電梯事故25起、死亡19人。在電梯事故中,大多原因是設備老舊有缺陷、安全部件失效或保護裝置失靈、維護保養不及時不到位、應急救援(自救)不當等。
此次13歲男孩墜亡事件中,小區保安稱電梯是2005年投入使用,已使用多年、老化嚴重。在正常情況下,當電梯停運的時候是無法從內部撬開轎廂門的,而一個13歲的小男孩卻輕易做到,這說明可能是電梯型號過于老舊,沒有加裝開門限制裝置。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目前沒有出臺對電梯整體報廢使用年限的規定,將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定義為老舊電梯,只是行業的一種說法,在國家層面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老舊電梯的使用常常發生問題,而想要更換電梯卻困難重重,一部電梯的更換費用高達15萬,經費從哪出?根換期間居民如何進出?居民更換意見如何統一?這些也是老舊電梯被困在原地的主要原因。
“電梯吃人”事件屢次發生,是時候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了。電梯維護的重視程度應當提上日程,電梯監管的規范性也該更加嚴謹,電梯使用的相關法律法規也應當與時俱進。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地減少電梯事故,保障人們的生命健康安全。
文/勾永琴 (廣西大學)
[責任編輯:趙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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