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網
2021-05-18
文/李丁喬
近日,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的一條留言引發了筆者關注。留言者以《建議出臺文件取消同意報考證明》為題,留言內容指出,“同意報考證明,該證明既無必要,又嚴重阻礙了人才流動”。
伴隨著國家層面對人才發展工作的力度不斷加大,推動人才流動成為人才發展的有力之舉,特別基層人才向上的流動渠道更寬了,形式也更加多元了。同時,專業技術人才往基層傾斜的力度也更大了,實現了不少高技能、高素質、專業化的技能人才扎根基層、奉獻基層。但是就實際而言,體制內的人才流動,除因工作需要的組織調動,大部分都是人才因自身需要參與的各種考試考核招錄和公開選拔選調等,有的是跨區域,有的是跨部門,不管怎樣都需要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那么問題來了,“同意報考”證明存在的意義到底有多大?取消“同意報考”的證明行不行?
眾所周知,組織調動是不講條件的,不管是單位還是個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而個人參與的考試調動,則需要通過層層審核把關,特別是還需要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這樣做有一定道理。其一,原單位幫助把關,如果不出具或者不同意,那么該同志有可能在條件上不符合,包括服務時間未滿最低年限;其二,出于工作的考量,“同意報考”證明就好比一紙“預通知”,潛臺詞是:該同志有可能要被調走,工作需要調整。從這兩個方面來看,“同意報考”確有存在的現實意義,畢竟原單位有原單位的實際情況,任何人不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隨意進出是對工作不負責任的表現。
但是,我們站在報考者的角度看,“同意報考”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個人的發展空間。既然選擇報考希望調離原單位,不是新單位職業前景更廣、平臺更大,就是新崗位更受報考者青睞、新工作更受報考者喜歡。所以,報考者的選擇值得被尊重。不過,在考調單位和原來單位之間,“同意報考”證明就存在人才博弈和成本控制的因素,而且該證明出具時間是在不明確能否錄取之前,雖然考調單位可以騰出換人的時間,但是原來單位就需要加快調整工作,以備不時之需,同時報考者也面臨著一定的口碑成本、信譽成本、風險成本,如果最終沒有被錄取,繼續留在原單位必然受到一定影響,給領導留下“不安心”工作的印象。所以,“同意報考”證明是人才流動的“絆腳石”,也容易讓人才在原單位處于尷尬局面和被動位置。
綜合以上因素,既然證明有其存在的必要,但是其存在又對報考者存在不利因素,那么筆者認為,“同意報考”的證明可以換種形式,將個人行為變為組織行為,改變個人拿著證明去找領導簽字的方式,轉變為單位之間的函來函往,避免個人出面造成的后期被動,至少可以減輕人才沒被錄取而繼續留在單位上的尷尬局面。
[責任編輯:趙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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