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2021-05-21
健全平臺經濟企業里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成為人們關注的問題。這是平臺經濟發展到一定規模的必然結果。目前,外賣電商平臺和快遞行業等平臺經濟企業的靈活就業人員的規模已以千萬計,其中單個大型外賣電商平臺企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就有數百萬之多。因此,規劃好、設計好、實施好、解決好平臺企業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對于經濟發展、社會治理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平臺型企業,大都為新業態企業。新業態的就業方式,是利用數字技術對勞動要素進行重新整合的結果,而靈活性恰是其有別于既有業態就業方式的所在。這個靈活性,在產業升級以及隨之而來的社會勞動力轉移過程中,起到了必不可少的銜接作用。靈活就業方式,是許多農村進城勞動力和城鎮新生勞動力進入勞動力市場的首選。正是通過靈活就業,這些人們熟悉了城市生活、學會了交際規范、掌握了工作技巧、建立了社會網絡。平臺型企業在當代生活中的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間可見一斑。
對靈活就業方式所帶來的新問題,特別是社會保障方面的問題,必須通過健全社保機制來解決。靈活就業對社保系統的要求更高,其流動性和就業崗位變動頻繁的特性,都給社保管理的既有機制提出了新問題。對流動性大的跨區域靈活就業的制度化安排,需要在平臺經濟的發展中摸索出可以制度化的解決方法。
就社會保障的必要性而言,靈活就業人員規模大,并不是其脫離社保覆蓋的理由。當然,反過來說,新業態企業的靈活性就業人員的社保安排尚未到位,也不能成為限制平臺型企業的理由。新業態的就業方式以及平臺型企業產生的社保等新問題,只有在進一步的發展中才能找到其產生的根由,也由此才能得到徹底解決。從現有制度安排看,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徹底解決,還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更有與社保體系的接入以及整個社保機制健全的問題。
可以肯定地講,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問題,與數字平臺的“算法”無關。將靈活就業產生的社保難以接入現有社保機制的問題,與平臺“算法”聯系起來,甚而對平臺經濟“推定有罪”,這無疑會拖住平臺經濟發展的后腿。其實,所謂“算法”與生產線一樣,固然有其冷酷的一面,但也確是經濟形態升級的必然結果。作為新生產力的呈現方式,作為平臺型企業管理方式的一部分,“算法”產生的問題,也同樣要在平臺經濟發展中去尋求解決方式。
數字經濟發展、平臺型企業發展對中國經濟未來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其所吸納的靈活就業人口在產業鏈的形成及其持續中也同樣有著重要意義。因此,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大力促進平臺型企業發展,仍然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之選。(作者:熊柏菀,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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