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匯區人民檢察院
本報訊 (記者 陳軍強 通訊員 范聞鑫)為進一步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和管理,體現刑事執行檢察的“溫暖”,近日,川匯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川匯區司法局上門入戶對行動不便的社區服刑人員張某某舉行了社區矯正入矯宣告儀式。
社區矯正人員張某某,因刑事犯罪被周口市川匯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千元。川匯區人民檢察院接到川匯區法院的暫予監外決定書后,發現張某某雙下肢殘疾,行動不便。為規范社區矯正宣告流程,強化社區矯正對象的在刑意識、身份意識,維護刑罰的嚴肅性,川匯區人民檢察院向川匯區司法局建議對張某某入戶舉行入矯宣告儀式。
入矯宣告儀式上,該檢察院派兩名干警到現場對社區矯正對象張某某的入矯宣告儀式進行了監督。入矯宣告內容包括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主要內容,社區矯正期限,社區矯正對象在矯期間享有的權利、應遵守的相關規定及違反規定的法律后果。根據《社區矯正法》的要求,重點強調了日常報道、手機定位、外出管理、請銷假制度。張某某表示愿意積極改造,服從監管,痛改前非,爭取順利解矯。
據悉,此次宣告活動,充分體現了法律的莊嚴性和威懾力,強化了社區矯正對象的服刑意識和法律意識,彰顯了檢察關懷和溫度。下一步,川匯區人民檢察院將深入貫徹落實開展社會治安風險隱患專項治理工作和“著力基層、夯實基礎”的要求,圍繞“下基層、解民憂、防風險、促和諧”活動,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提升社區矯正的質量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