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 國家醫保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明確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自2022年7月起,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通知強調,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在當地政府主導下,由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聯合確定享受緩繳政策的企業范圍,結合實際明確操作流程,主動向社會公開。同時,加強部門協作,優化工作環節,創新服務方式,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
通知要求,要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該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確保基本醫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要切實保障好相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緩繳期限內中小微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
此外,通知還對組織實施工作提出要求,各地要抓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落實,確保政策紅利精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