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薛雁)“俺當家的患有冠心病,聽別人說用大煙葉子熬水喝能治療冠心病,俺就在自家地頭種了一小片大煙。”63歲村民牛某某對鄲城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王蘭蘭說。
2021年12月17日,王蘭蘭在協助辦理牛某某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時,依法對嫌疑人牛某某進行了傳喚。王蘭蘭按照法定程序告知牛某某在審查起訴階段她所享有的權利和應該承擔的義務,并告知認罪認罰制度的相關內容。在王蘭蘭剛講到“如果認罪認罰檢察機關將會對你從寬處理”時,牛某某就急切地打斷王蘭蘭的話,帶著哭聲說:“檢察官,我知道錯了,我再也不會輕信謠言,相信罌粟能治病了,以后再也不種了。”經過訊問,王蘭蘭了解到63歲的牛某某是地道的農民,從小未接受過文化教育,對罌粟的危害不了解。她的丈夫患有冠心病,長期受病魔折磨,十分痛苦。她聽鄰居說大煙葉子熬水喝能治療冠心病后,就在自家田地里種植了大煙。后被派出所民警現場查獲。經清點,牛某某在田地里共非法種植了514株罌粟幼苗。
經審查,牛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但牛某某系初犯、偶犯,罌粟尚未成熟就被公安機關查獲并鏟除銷毀,未流向社會,未造成嚴重后果。其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較小,認罪認罰,鄲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牛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本著“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檢察官積極與牛某某所在村的村委會聯系,開展鄉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廣泛宣傳毒品的危害性,提醒農村群眾遠離罌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