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持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述評
新華社記者 劉奕湛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統籌推進。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引領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健全,法治中國建設邁出堅實步伐,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進一步發揮,黨運用法治方式領導和治理國家的能力顯著增強。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021年12月3日,山西農業大學太谷校區的大學生們在老師的帶領下誦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條文,共同參與國家憲法日“憲法晨讀”活動。每年的全國“憲法宣傳周”,全國各地開展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憲法宣傳活動推動學習憲法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時光回溯,黨的十八大閉幕后不久,習近平總書記出席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并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提出:“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展謀。黨中央以前所未有的決心、舉措和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啟大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一次鐫刻在黨的中央全會的歷史坐標上。習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次系統、全面地展現在世人面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征程上樹起一座新的里程碑。
2020年11月,黨的歷史上首次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
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時代波瀾壯闊的治國理政實踐中應運而生,并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創新發展,日益成熟完備,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實現美好法治愿景提供根本遵循,注入不竭動力。
“通過!”
2020年5月28日,北京人民大會堂,在經久不息的掌聲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誕生。
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宣言書”,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標志性成果,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大意義。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無不以法治為依憑、用法治作保障、由法治來貫徹。
高舉思想旗幟,推進偉大事業。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法治中國建設作出頂層設計和重大部署。
2021年初,中共中央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在這份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關于法治中國建設的專門規劃中,邁向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路線圖”清晰可見——
到2025年,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完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基本形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與《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構建起法治中國建設的“四梁八柱”。
“一規劃兩綱要”,確立了“十四五”時期全面依法治國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標志著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總體格局基本形成。
制定出臺《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推動司法改革向著建設公正高效權威司法制度的宏偉目標扎實邁進;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印發,為領導干部、司法機關內部人員等干預司法增設“高壓線”,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制度保障愈加完善;依法治省(市、縣)委員會全面設立,加強各地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
十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頂層設計和法治實踐相結合,不斷提升法治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效能。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看,小江豚游過來了。”
一到夏天,在湖北宜昌葛洲壩下游江段,成群的江豚開始活躍起來,“拖家帶口”,逐浪嬉戲。
“微笑精靈”江豚的成群出現得益于長江生態的持續改善,伴隨著長江保護法等一系列保護措施的嚴格實施,這一江段的江豚家族連年“添丁”。
制定長江保護法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確定的重大立法任務。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保立法加快步伐,實現從量到質的全面提升,為生態環境治理提供強大助力。
法者,治之端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設立國家憲法日,到國歌法、國旗法、國徽法構成落實憲法規定的國家象征與標志重要制度;從通過新中國歷史上首部民法典,到審議通過監察法、國家安全法、外商投資法等重要基礎性法律……
黨的十八大以來,截至2022年9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新制定法律70件,修改法律238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9件,作出法律解釋9件。迄今現行有效法律共293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臻完善。
公平正義,國之基址。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公正司法。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原審被告人聶樹斌無罪!”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歷時21年的聶樹斌案沉冤昭雪。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機關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張玉環案等刑事冤錯案件得到依法糾正。
問題出在哪里,改革就指向哪里。
司法體制改革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錯案發現、糾正、防范和責任追究機制,司法機關面貌一新,司法公信力、審判質效顯著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實現管轄范圍全覆蓋,被群眾稱為“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建成運行審判流程公開、庭審活動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四大平臺,讓公眾知情權有更多的實現渠道;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推動履行“四大檢察”職能……
改革舉措環環相扣,步伐進一步加大、力度進一步加強,守護好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法治建設從法律體系向囊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法治體系全面提升。
“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
一切為了人民,這是法治中國的目標指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用法治維護人民權益、保障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凝聚起全體人民的法治信仰。
2021年10月的一天,在上海工作生活多年的黃慧欣喜萬分。在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江蘇路派出所,她為戶籍在外地的孩子申領到一張身份證。
上海推出的“跨省通辦”項目,為長三角區域內戶籍居民異地工作、學習、生活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務。
法治為經濟社會發展賦能,推動“中國之治”邁向更高水平。
全面清理“奇葩證明”為群眾減負,嚴格規范執法讓權力不再“任性”,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行政決策執行與評估……法治政府建設換擋提速,依法行政成為各級政府鮮明印記。
曾經,“門難進”“事難辦”,老百姓對司法機關望而卻步怎么辦?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特別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
聚焦老百姓的“急難愁盼”,一項項司法改革舉措直擊靶心。
立案登記制改革破解群眾“立案難”,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累計登記立案13837.17萬件,平均當場立案率達到95.7%。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底,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公益訴訟案件67萬余件。
人民法院宣告“基本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更好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守護人民美好生活;公安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執法公信力邁出新步伐;健全完善“人人可享”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進法律服務均等化、多元化、專業化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執法機關立行立改,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信仰、對法治的信心。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推動各地方各部門清理證明事項2.1萬多項,有效解決了“奇葩證明”“重復證明”等問題。
全面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七五”普法順利完成,公民法治素養明顯提升。
……
法治興則民族興,法治強則國家強。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法治中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持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
(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