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日內瓦11月13日電(記者 陳俊俠 劉曲)《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完成各項議程,于13日閉幕。
本屆大會在中國武漢主會場和瑞士日內瓦分會場同步舉行。會議期間共通過21項決議,其中包括中國提議的《設立國際紅樹林中心》《將濕地保護和修復恢復納入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小微濕地保護和管理》等三項決議,有力促進全球濕地保護事業高質量發展。
大會還達成了“武漢宣言”和《2025-2030年全球濕地保護戰略框架》等多項重要成果。其中,《2025-2030年全球濕地保護戰略框架》明確,將確保第五期戰略計劃與第四期目標的一致性和連續性,并聚焦濕地保護和修復在促進可持續發展和應對全球環境挑戰方面的作用,加快推進濕地保護和修復行動,遏制濕地退化。
大會期間,中國積極履行主席國職責,全面做好會議主持、立場協調、臨時談判組設立等各項主席工作,積極引領大會議題磋商,促進大會取得豐碩成果,彰顯了中國在公約框架下的國際影響力和塑造力。
大會確定津巴布韋將承辦《濕地公約》第十五屆締約方大會。大會閉幕后,《濕地公約》召開了第61次常委會,中國當選常委會主席,將在未來三年全面引領公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