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繼在周口關帝廟發現清代《眾商議立行規序碑記》之后,我市文博專家周建山、崔中玉等人又對同期發現的《周口河北腳行送錢成規碑記》進行了識讀,基本斷定碑刻的時間為清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年),是當時淮寧(民國改稱淮陽)知縣規定腳行腳夫為錢鋪扛送錢包的腳價而刻立的。
這通《送錢成規碑記》碑刻現置于周口關帝廟民俗博物館的東南隅,青石質地,寬48厘米,殘高44厘米,厚13厘米,楷書陰文,雖然碑體已殘,但主體內容大致可辨。首先成規是經“(陳州)淮寧縣正堂候補分府加六級記錄八次吳”判定的。經查“吳”應是吳元潤,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署任淮寧知縣,五十四年(1789年)、六十年(1795年)兩次回任。立規的原因是腳夫扛送“錢包”(注:指裝滿錢幣的布袋或麻包)“理應按程途之遠近定腳價之多寡”且“有一定成規”,然而“近有狡詐之徒不遵舊規,攔阻硬索腳價,甚致爭毆辱鬧,恐滋事端”。為此,特將成規發腳行腳夫們知悉,“自示之后爾等扛送錢文各宜(遵規行)事,并“許各錢鋪人等據實稟究,決不寬貸”。后附周口河北的德化街、磨盤街、洛(落)鳳街、人和街、老街、果子街至各個渡口、各個街道、火星閣錢鋪的腳價錢文。比如德化街至大渡口八文、小渡口七文,至老街六文、火星閣九文等等。除了上述街道,其他還涉及山貨街、興隆街、三義街、至公街、油坊街、二橋、西老街、新義街、大渡口、小渡口、新渡口、辛渡口、下渡口等。
這通碑記的發現,說明清乾隆時期,周口的商貿及錢鋪業已非常發達,而且城鎮街巷格局已成規模,對于研究周口的城市沿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助力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和實證作用。②2
(童建軍 秦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