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上海陛通半導體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操作空調機組(制冷量280千瓦)的員工李某某未持有制冷與空調特種作業操作證。
通過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執法人員未查詢到李某某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經查,該公司3個組合式空調機組,制冷量分別是280千瓦、200千瓦和110千瓦,均大于48千瓦的持證操作下限,平時由員工李某某操作。
按照《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第三條(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5月12日,浦東新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來源:應急管理部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