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川匯區華耀城辦事處居民張某為改善居住條件,打算翻建自家房屋。在準備施工時,張某的后院鄰居李某出面阻撓施工,致使兩家關系緊張。當地村委會將該事件反映到華耀城街道辦事處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調委會得知這一情況后,立即安排調解員來到施工現場,介入兩家的矛盾調解工作中。經調解員耐心勸解,雙方情緒逐漸穩定下來,表示愿意心平氣和地調解此事。
調解員將雙方當事人請到調解室,分別聽取雙方的陳述。張某說:“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翻蓋房子,沒有對鄰居造成影響,他不應該阻止我施工。”張某的話音剛落,原本安靜的李某立即站起來與張某爭吵,氣氛陷入僵持狀態。調解員意識到事情并非像張某說得那么簡單,決定采取“背靠背”的方案,將張某帶離該調解室后,聆聽李某的意見。李某說:“張某蓋新房我不反對,但他不能侵占到我的宅基地。”
調解員得知李某阻撓張某蓋房的原因后,將該原因轉述給張某,并勸導張某遠親不如近鄰,只有鄰里關系融洽,新房才住得舒心。在調解員的耐心勸導下,張某表示愿意和解。
調解員了解到,張某和李某都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證,表示二人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互提要求,超出法律允許范圍的要求不予支持。最終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并形成書面協議,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協議內容如下:1.張某在翻蓋新房時,屋后預留70厘米,新房地基要在70厘米以外下,70厘米以張某老房的后墻根為起點向南70厘米。2.張某的東墻按老房的原墻下地基,雙方對此沒有異議。3.張某新房的房屋排水管道要南北方向鋪設,不能東西方向鋪設。
宅基地糾紛在農村比較常見,糾紛雙方當事人大都是鄰里關系。解決這種糾紛,不僅要合乎法規,也需要鄰里之間相互理解,才能消除積怨。②12
(川匯區司法局華耀城司法所 房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