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侯國防 通訊員 王戰勝) “針對某鎮黨委選人用人不講規矩的問題,從巡察報告中的事例描述來看,我認為定性不夠精準。這篇巡察報告空話、套話太多,提出的建議與問題對應不密切,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近日,在鹿邑縣委第四輪巡察工作“組辦會商”會議上,縣委巡察辦對各巡察組提交的巡察報告進行集中分析研判會商,并提出修改建議。
據悉,自巡察工作開展以來,縣委巡察辦探索建立“組辦會商”機制,通過對各巡察組提交的巡察報告進行“把脈會診”、對工作中存在的重難點問題進行“集體攻關”,有效促進精準發現問題、深入分析問題、如實報告問題,切實提高巡察工作質量。
會上,縣委巡察辦緊緊圍繞“三個聚焦”要求,對巡察報告逐段逐句進行分析研判,從政治站位到政策依據、從問題定性到事例支撐、從結構層次到報告格式,逐條提出修改意見,確保巡察報告內容客觀全面、問題闡述清楚、佐證充分、定性精準、建議具體,真實反映巡察成果。
“截至目前,我們共會審巡察報告6篇,審核問題底稿120余份,提出修改建議80余條。”縣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緊緊圍繞“三個聚焦”要求,通過中期調研、“組辦會商”等方式,著力健全組辦溝通融合機制,切實暢通交流渠道,形成同向發力、同頻共振的工作格局,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