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 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19日,財政部會同應急管理部再次預撥10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重點支持京津冀及黑龍江、吉林等受災嚴重地區做好受災群眾救助等工作,保障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及早恢復災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入冬前能夠回家或搬入新居。
入汛以來,中央財政已累計下達各項防汛救災資金96.84億元,有力支持災區應急搶險救援、受災群眾救助、農業生產恢復、水利設施水毀災損修復、水毀公路搶通等工作。財政部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及時下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支持做好防汛救災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