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艷朋
中共周口市委五屆四次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強周口市域范圍內夏代遺址考古發掘和夏文化研究闡釋,形成并深化周口“夏代遺址群落”的文化影響力。這將成為周口市推進文旅融合發展,擦亮“道德名城、魅力周口”文化標識,深度融入“行走河南·讀懂中國”戰略舉措的重要載體。
一、何為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
“夏代遺址群落”是指在夏代紀年范圍內的、某一區域遺址的集合。夏代是我國第一個王朝,被認為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廣域王權國家。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的研究結果,夏代自公元前2070年開始至公元前1600年結束,共傳14代17王,延續471年。按照這一結論,位于周口地區的、遺存年代處于公元前2070-公元前1600年之間的遺址的集合,可統稱為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夏代”是一個時間的概念,不能等同于“夏文化”。夏文化是一個考古學文化的概念,指的是夏代紀年范圍內的、由夏族人創造的考古學文化。由此可見,夏文化不但有時間的范疇,還有人群的限定。在夏代紀年范圍內由于人群的不同,除了夏文化之外,還有諸如先商文化、先周文化、岳石文化、夏家店下層文化等不同的考古學文化。具體到周口地區,夏代時期主要有造律臺晚期文化、二里頭文化和岳石文化,他們基本上代表了夏代早、中、晚不同時期周口地區的考古學文化。
周口地區發現的少量的二里頭文化與夏代中晚期夏文化核心分布區鄭洛地區的同類遺存面貌一致,是夏文化的范疇。周口地區夏代晚期的岳石文化則是由東夷族人群創造的考古學文化,雖然時間上是夏代,但不屬于夏文化的范疇。周口地區夏代中、晚期的這兩種考古學文化相對比較清晰,但是較早的造律臺晚期文化是否屬于早期夏文化的范疇,是存在一定學術爭議的。雖然較多的學者認為早期夏文化是以鄭洛地區為核心分布區的王灣三期文化晚期,或者說早期夏文化主要來源于王灣三期文化晚期,但同時也有學者認為以豫東、魯西南為核心分布區的造律臺晚期文化,才是早期夏文化,或者說是早期夏文化的主要來源。恰恰周口地區發現數量最多的夏代遺址就是造律臺晚期文化的遺址,諸如淮陽平糧臺城址、時莊遺址、朱丘寺遺址、太康劉莊遺址、霸王臺遺址等,都是此類遺址。因此,夏代早期是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的重點時段。
二、為什么要加強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2020年9月28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時發表重要講話指出,夏代史研究還存在大量空白,因缺乏足夠的文字記載,通過考古發現來證實為信史就顯得特別重要。
周口地區長期廣泛流傳“太康失國”“后羿代夏”的傳說,考古學術界“夏文化東來說”認為,周口地區有可能是早期夏文化的來源地。周口沙潁河流域,是連接夏文化分布核心區——鄭洛地區,與具有“禹會諸侯”之說的安徽蚌埠所在淮河流域的關鍵通道。周口地區造律臺晚期文化(即夏代早期)遺址目前發現有一百余處,這一時期的平糧臺城址和時莊遺址,因早期城市杰出的規劃性和夏代早期糧倉城的重要性,而入選全國年度十大考古新發現。
淮陽時莊遺址和平糧臺城址所處的時期,是由“古國”或“邦國”向“王國”過渡的關鍵時期,是研究中華文明、國家文明起源發展的特定階段。作為我國第一個廣域王權國家的夏朝,如何行之有效地管理或控制“古國”(或“邦國”)區域內的資源,如何開放包容、兼收并蓄地對周邊文化進行融合,也是包括周口在內的大中原地區探索中華文明發展和早期國家形成研究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從這一角度,并結合時莊遺址和平糧臺城址的重要發現,尤其是對于二者聚落性質和功能定位的研究來看,時莊遺址表現出來的“糧倉城邑”和平糧臺城址規劃性明顯的“居住型城址”或者說是區域政治性中心,有可能表明:在龍山時期至夏代早期的豫東地區,不同的遺址聚落承擔不同的社會功能,而非在同一聚落內劃分功能區。
最新考古鉆探證明,平糧臺城址和時莊遺址之間300平方千米范圍內,共有夏代早期遺址29處,非常密集,已完成初步發掘2處,正在發掘的有3處。這種新的認識和考古發現,使得我們有機會以周口地區為切入點,去重新審視夏代早期的社會組織結構、管理水平和國家文明的發展階段。
因此可以說,加強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的建設,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行動,也是建設“道德名城、魅力周口”的路徑與實踐。
三、如何加強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工作
加強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工作,必須依靠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進一步發現和確認周口地區進入夏代紀年或者與夏文化有關聯的重要古遺址,深化對周口沙潁河流域夏時期文化遺存的認識,通過與鄭洛地區夏文化的比較研究,深刻理解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的特點和文化性質,進而全面把握夏王朝的控制能力、國家治理體系等核心問題,并為進一步科學論證“夏文化東來說”是否合理奠定堅實基礎。通過科學的闡釋和宣傳工作,鮮明提出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概念,為后續深化研究周口地區在早期國家發展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奠定基礎。
首先,要開展大范圍的考古調查和勘探,重點區域是淮陽和太康兩地。以全面發現并確認夏代古遺址為目標,為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建設提供最基本的遺址數量保障。
其次,對重點遺址實施考古發掘。就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淮陽朱丘寺遺址、蔣臺遺址、大李莊遺址、石牛臺遺址、太康方城遺址、霸王臺遺址、劉莊遺址等夏代遺存豐富且保存較好,可能存在諸如夯土、城墻等重要遺跡,是加強周口地區“夏代遺址群落”工作中需要重點進行考古發掘的遺址。隨著考古調查勘探的深入,相信會有更多重要的遺址被發現,屆時也可以有針對性地予以發掘。總之,要盡量通過對多個夏代遺址的發掘,獲取比較豐富的材料,改變周口地區該時期考古材料匱乏的局面,為“夏代遺址群落”建設提供可靠而充實的實物證據。
其三,及時進行研究、展示和宣傳。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所獲得的材料是碎片化、表象化的,必須通過科學的研究和分析使其系統化、深刻化,同時按照現代化的展示宣傳手段,將其轉換為大眾化、通俗化、喜聞樂見的表達,進而深入挖掘背后的文化價值,形成具有世界意義、歷史意義的重大影響,成為周口歷史文化核心展示區的重要支撐。
(作者系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史前考古研究室主任,平糧臺城址、時莊遺址考古發掘負責人)